欧美市场接连“双反”,对本已深陷恶性价格战泥淖的中国光伏制造业冲击之巨,不言而喻。与三年多前金融危机引发的行业萧条时期有所不同的是,一些一贯对行业前景充满信心的业内人士,此时也变得神情凝重起来。
曹仁贤便是其中之一。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
尽管曹一手创办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的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并不在欧美“双反”之列,阳光电源也已于2011 年成功登陆国内资本市场,但恶劣的价格战与严峻的行业形势,仍使得这位国内光伏逆变器龙头企业的掌舵人没法轻松起来。让曹最为忧心的是,国内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光伏业优势,正在恶性竞争中瓦解、崩塌。
两年前的2010 年夏天本刊曾专访曹仁贤,那时的光伏业,正如火如荼、如日中天。时隔两年,行业景象已大相径庭,令人不禁唏嘘。
国庆长假期间,本刊记者前往合肥再次专访了假期仍在加班的曹仁贤。两天中,曹先生于公事之余,由越来越激烈的价格战开始,深入分享了他对当前行业形势及未来趋势的思考,以下是经过整理的访谈内容。
《太阳能发电》杂志:您怎么看待光伏业当前的价格战?
曹仁贤:光伏设备的价格肯定要逐步下降,这是光伏业发展的必然方向。但短期来讲,价格一下子降到很低,不仅企业没有利润,实际上也没有降低成本。
无论电池组件还是逆变器,都需要保证一个较长时期的寿命以及性能,如果成本降低过快,产品的品质就很难得到保证。
技术革新和成本降低需要一个过程,主流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至今,重大的颠覆性的创新已经越来越难以出现,太阳能电池效率也好,风力发电机组也罢,将会在一种长期持续的细微创新中逐渐进步。而成本的降低,也会是长期的逐渐的。
由于产能过剩,导致现阶段光伏产品的价值与价格背离,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长期如此,市场迟早会自我调节,必然要发生行业洗牌。
两年前(接受笔者专访时—编注)我就已经说过,光伏业已经进入了品牌经营时代。品牌经营与完全竞争的最大区别是,前者在于把品牌价值做好,并提升产品性价比及企业创新能力,消费者会为此支付品牌溢价;而完全竞争情况下,品牌的溢价是不足的,因为低价的诱惑力非常大。
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服务对象单一,又难以在短时间内考核产品品质,其产品很难划分出高低端服务对象,因此难以形成品牌差距。太阳能电池的寿命有几十年,在短期内很难判断其长期品质,所以消费者对其信任度比较脆弱,一味低价竞争,可能就会让消费者对其认同度更低。
光伏的产业化发展才只有十多年,消费者还没有形成品牌意识,但事实上光伏产品的价值差异是比较大的。只不过,国内真正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不多,还没有形成差异化。京瓷、三洋、Sun Power 等公司的电池和高效组件价格为什么那么坚挺? First Solar 的薄膜电池也比中国产的薄膜电池价格贵一倍以上,为什么?
就是因为差异化的品质。
所以,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企业要加强品牌经营。虽然我们的企业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第二大了,但那只是产量,并不是产品性能和企业品牌。为什么一提到技术革命,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First Solar 而不是尚德呢?因为我们的品牌经营时间太短,现在又面临着刚站起来的几个有力量点的品牌,还没有站直就要倒下了。
《太阳能发电》杂志:那么,在您看来,光伏行业到底怎么了?
曹仁贤:我觉得,行业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创新,整体的创新能力不足。
我们实际上仍然是在做加工,还没有形成基础性的、系统化的技术沉淀,导致产业发展空间较小,大家只能拼产能、拼规模,产品同质化,且产能严重过剩。
对不少企业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低价卖掉不干了,现在在甩卖、清仓的多属于此类,因此造成市场上产品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第二类是确实还想发展,但又需要现金流保证生存,只好跟着低价销售。
当这两类企业用价格冲浪的方式去挑战其他竞争者时,恶性竞争的循环无可避免。
光伏的产能扩张,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美好愿望之上的,那就是各国每年都会逐步扩大市场。当然,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市场的确在不断扩大。
但这个市场是依靠政府补贴才形成的,其补贴规模受制于政府财力,因此政府也有权力去调节市场。法制健全的政府,可以到下一个环节再去调节,而法制不健全的政府,就可能秋后算账、推倒重来。比如保加利亚就追溯到了一年前,对去年的电价也进行了调节。这样一来,投资者的投资模型就出现了巨大的偏差。
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目前还没有达到让社会完全接受的程度,还很难与化石能源竞争,政府也不敢投入很大,因为成本太高会让社会对可再生能源失去信心,所以要调控发展节奏。而另一方面,大家还在拼命进入这个市场,产能还在放大,这就与政府的调控形成冲突。再者,又没有新的革命性的技术或替代性产品出现,让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到社会可以接受的程度。当这样三组矛盾纠结在一起时,整个市场就出现了急转直下的趋势。
《太阳能发电》杂志:也就是说,就算没有欧美“双反”,如今的行业困境实际上早晚也会到来?
曹仁贤:是的,即使不“双反”,到明年也会死掉大部分企业,因为风筝已经断了线。如今这些产能,无论多晶硅还是电池片,都依赖大量国外的设备投入,投入下去以后是没法再撤回的。据我了解,现在海关还滞留着大量设备,很多企业已经没有能力去提了,提回来亏损更大。
欧美企业将活不下去的原因归咎于中国企业,的确没有道理,因为全球开放贸易是大势所趋。
而实际上,真正受害的是中国企业,欧美那些设备企业都是赚了钱的。我们吃亏在生产工艺的保证上,大量高精尖设备都是欧美企业生产的,且每年都在更新,使得前面的设备很快贬值。所以,中国企业投入的钱已经被他们赚回去了,只不过赚钱者更多的是产业链上做设备的欧美企业。
中国光伏企业是重资产运行,投入很大,又没法撤销投入,只好拼命生产,市场形势不好也抱着侥幸心理,实际上也停不下来,因为不但有折旧,有的设备停下来也就不能再用了。所以导致这个市场惯性非常大,几乎每年都在消耗上一年的库存,在旧的存量消耗掉的同时又在产生新的存量。
造成这种恶性循环的原因有三点:第一,受控的市场,没有安全感;第二,过度投资,造成巨大产能过剩;第三,没有创新,产品严重同质化。
于是,大家都在赔本赚吆喝。
“双反”只是一根导火线,只是提前引爆了行业的深层危机,使得危机更加严重而已。所以,我觉得,除了开辟国内市场、整合过剩产能以外,行业还需要做大量的创新工作。
《太阳能发电》杂志:最近,由地方政府出面拯救光伏企业的消息频出,从这个角度来看,欧美的反倾销、反补贴难道没有道理吗?
曹仁贤:我觉得其中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正义方应该还是我们。
就反补贴来说,据我所知,中国企业很少有拿到政府的补贴。比如我们公司,从开张到现在,就没有拿到过政府多少的现金补贴,那些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的额度很小的补贴,国外也有,如美国国家实验室。
欧美指控中国企业拿了银行大量的优惠贷款,还包括税收优惠等,这是个伪命题,因为中国的银行自己的利润是全世界最高的。首先来看土地,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没有私有权属,所以政府的土地转让实际上是土地租赁。而中国的工业用地最贵的几十万一亩,最便宜的也要几万一亩,如果折算土地优惠到太阳能电池生产成本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如果欧美的反补贴是针对这些的话,是没有道理的。
地方政府出面救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媒体曲解了其中的意思。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不会轻易直接掏钱出来救企业,更多的只是起一种牵线搭桥的引导作用。
以前光伏行业的现金流是比较好的,而现在全行业资金链紧张,为什么会如此?因为银行在抽贷,大量的贷款到期就不再放出来了。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层面来说,银行是晴天借给你雨伞的人,因此企业应该预见到银行会缩紧,需要提早做好现金流保障。在目前这样一种特殊的背景下,由于银行也很难判断哪个企业可以活下来,所以只好“一刀切”来控制风险。可这些企业中也有一些好企业深受大环境拖累,他们有可能成为这个未来产业中的脊梁。
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去引导银行等机构对其施与援手,我认为是可以的,最终形成的实际上也只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买卖关系。
我倒觉得,倾销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因为低于成本价销售肯定属于倾销。但问题是,正如国外朋友也在问我,为什么一直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企业却还能不死呢?
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是一个伪命题,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企业死与不死不太好鉴定,不像国外有一道破产的法律程序,而中国有无数企业即使死了也没有去注销,从法律层面看还存在,但实际已经不在了。
由于中国的破产法律清算成本过高,很多光伏企业实际上已经倒闭了,但在外国人眼中却还活着。为什么活着?这跟中国的面子文化和信用环境也有关系。现在甚至还出现了企业准破产的现象,以破产先赖掉债务不偿还,然后还在进行少量生产,这样的企业我不认为是处于亚健康状态,而是完全已经没有存活能力了,可以视同已经死掉。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目前实际上国内很多光伏企业都已经破产了。
事实上,中国大部分的光伏企业在产业链上是很可怜的,做的是低端的活儿,用劳动创造了一些产能,现在又都吐回去了。因此,目前的低端产品和恶性价格竞争是大家都要反思的。外国朋友不理解为什么亏本还要卖?其实,谁也不愿意做亏本买卖,可产能过剩,只能做亏本生意,市场大环境如此。
所以,我觉得反补贴没有道理,而倾销的问题比较复杂,也要区别对待。造成如今价值和价格背离的原因,是因为中国巨大的产能崩盘了,不是某个企业刻意的行为。
在这种环境下,其实做企业是很艰难的。大家要有点耐心,亏本活不长的,当负债率越来越高,企业最后只能重组或破产,市场会进行自我调节,供需之间最后肯定要达到自我平衡。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产能过剩也没有必要太介意,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过剩。而对投资人来说,既然投错了方向,就要愿赌服输。
《太阳能发电》杂志:国家电网最近出台了支持分布式发电的措施,您怎么看?
曹仁贤:这当然是个利好,但这牺牲了国网公司的利益。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必须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现在的问题是,分布式发电采取自发自用的模式,这实际上减少了电网的收入,如果装机规模一再扩大,这种模式能持续吗?
目前分布式发电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按照太阳能资源好坏和装机规模大小来厘定合理电价,不是电网接入问题。试想一下,中东部地区的电力负荷很大,如果在这些地方电网接入也存在困难的话,还有哪里可以容纳光伏发电?
《太阳能发电》杂志:目前的市场局面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死局,您觉得这个局如何才能解开?
曹仁贤:首先,我觉得成本降低的重担不能仅压在光伏
电池、组件上,这是我一直在呼吁的观点。可以这么说,即使组件便宜到只剩玻璃的价格,也就是几乎每瓦零成本时,光伏发电的成本还是要好几毛钱。为什么呢?因为配套设备、土地、电缆、检测以及劳动、服务等成本仍然比较高。
其次,我们要做一些换位思考。从能源消费的角度来讲,要使系统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还有多种渠道,要在系统应用方面进行变革,进行理论再造。比如,采用更高的系统电压,效率就会更高,还可以降低成本;而分布式发电,先升压再降压的做法也没必要;另外,西北的土地原本荒芜着,毫无价值可言,可现在一听说要装太阳能,就都来收钱,即使无偿划拨,也有这样那样的费用,甚至造成现在很多投资者一听到无偿划拨土地就害怕;还有设计费、检测费以及电网限电等因素。这些综合起来的费用,不比组件成本少。
再者,要解决行业发展困局,需要群策群力,需要多方面去想办法,一定要集各方之力来降低成本,包括逆变器、电缆、变压器,包括一些创新的系统集成技术,包括设计费、土地费用、税收等。目前这些政策执行的都是参差不齐的,需要梳理和明晰。
更重要的是,光伏业的发展需要创新,不仅是技术创新,更需要管理创新,需要通过一些变通的办法来降低系统成本和发展成本。比如,电站运行维护、EPC 的技术创新;比如,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碳税抵扣等制度创新;比如,分布式电源放开安装而不需要到财政部和国家能源部去申请、收电费的部门既收电费又发放电费并引入竞争开放式经营的管理创新;等等。如此,就可以大大降低可再生能源在接入、使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
现在各零部件及专业方向自动降成本是一种自发、原始的行为,不是由政策引导的经过科学论证的、可复制的系统管理结果。如果通过政策引导,通过一些约束、规定,以及开放的姿态,一定会大大提高行业降低成本的效率。
光伏的发展困境,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由于落后的能源体制的制约。目前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其生存和发展还面临着巨大挑战,需要政府从顶层进行发展规划与设计,需要从高层去厘清其中的利益与关系,要打破能源垄断和电力垄断,这是关键。而对于过剩的产能,就让其自生自灭吧,不用担心一放就乱,市场自然会形成平衡。
我们不能再保护落后,需要打开变革的大门,需要从制度层面、从方方面面去降低系统成本和发展成本,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光伏发电尽早成为替代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