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省德令哈50MWp并网光伏电站一期装机10MWp,场址位于德令哈市西10km,地处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场址区分布着广阔的沙地及戈壁,地势开阔、地形平缓,海拔约3000~3200m左右,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可利用土地面积大、电网覆盖条件好。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主要有:
(1)卖方应提供1台额定容量为50MVA、电压为121kV/10.5kV的三相双线圈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变压器本体;
—高压套管,10kV共箱母线连接装置;
—高压引出线装置;
—变压器油;
—瓦斯继电器;
—控制系统;
—备品备件;
—安装维修工具;
—端子箱;
—电流互感器(装设在变压器高压侧套管内);
—提供合同设备内连接的所有电缆、电缆管及管道。
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但对变压器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4)负责投标设备与其他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1.2.2交货地点:青海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场址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变压器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6000万元及以上。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的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的证件;投标人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阶段工序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并提交认证证书复印件。
1.4.5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5.1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5.2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5业绩
在国内提供过110kV、50MVA及以上三相油浸式有载调压变压器,且具有2年及以上至少2个工程的成功运行经验(须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7月13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7月19日17:30截止
1.7.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7月13日~2012年7月19日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8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