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中心项目青少宫与科技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
佛山市文化中心项目青少宫与科技馆太阳能发电系统
详细内容:受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对“佛山市文化中心(即原公共文化综合体)项目青少宫与科技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2-1261-FE179GZB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文化中心(即原公共文化综合体)项目青少宫与科技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佛山市文化中心(即原公共文化综合体)项目青少宫与科技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施工,其中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照明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2,499,717.98元
(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玖角捌分)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气自动化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出具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所提供的产品设备无严重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承诺中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和设备制造商的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确认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制造商除外);
6)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审计机构出具的2009、2010、2011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我司。
八、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9日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21日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1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