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晶硅光伏组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赣财购[2016]51号),称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2017至2018年度晶硅组件采购中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外品牌,采购上限200万元。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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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厅:机关单位必须采购晶科、赛维LDK等6品牌晶硅光伏组件 上限200万

2016-12-22 11:33 来源: 九江财政局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晶硅光伏组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赣财购[2016]51号),称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2017至2018年度晶硅组件采购中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外品牌,采购上限200万元。

全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转发《关于江西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晶硅光伏组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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