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拟对2015年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设备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2.1工程容量:200MW。
2.2工程分布:主要分布于山东、新疆、宁夏、内蒙古、福建、湖北、安徽等地。
2.3招标设备:
①组件
②逆变器
③箱式变压器
④高低压开关柜成套
⑤SVG无功补偿
⑥综自保护
⑦电缆
2.4供货时间:2015年5~12月,具体时间另外协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5投标方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和售后服务团队;
3.6生产供货能力:
3.6.1具备30MW的月生产供货能力,不得限制招标方承诺订单数量;
3.6.2允许招标方、业主方相关人员到供方生产现场监管制造,并由供方承担相关人员的食宿费用;
3.7 投标方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3.8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绝其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设备不允许外包生产。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清源公司向市场提供光伏支架、汇流箱产品,以及EPC工程服务,可以与清源公司开展项目合作者优先入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特别注明(拟合作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装机容量、与清源意向合作的产品或工程类型)。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签字盖章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缴纳¥1000.00的标书费用,此费用概不退还。
注:报名申请书请递交方式:邮件或快递送达。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
邮编:361101
联系人:刘贵勇
联系电话:13860122720、0592-3110088转5084
邮件:ryan.liu@clenergy.com.cn
附件:
光伏设备投标报名申请书
光伏设备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