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开发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就近消纳、融合发展”原则,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工业园区、公共设施等场景应用。
各区能源局应根据企业申报需求,统筹考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消纳能力等要素,指导项目业主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动态受理项目申请,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优先支持在接入条件成熟、消纳能力强的区域布局,应以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不得升压外送。同时,按自愿原则配置储能,可结合需求灵活选择储能比例,鼓励采用共享储能模式。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选址、电网接入等需符合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此外,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实施前应对屋顶荷载能力进行第三方评估。
项目批复后,原则上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小于12个月。项目并网后要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建档立卡信息。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项目,各区能源局应及时予以清理废止。
原文如下:





原标题: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开发建设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