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咨询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果一个光伏项目已经完成了备案,备案完成后因光伏组件价格下降导致项目总投的金额下降,且下降幅度超过20%,那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复: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项目备案后,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