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省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机制和实施范围基础上,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现行规定执行。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参照执行,已签订的交易合同经购售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该通知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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