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省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机制和实施范围基础上,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现行规定执行。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参照执行,已签订的交易合同经购售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该通知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详情如下:
安徽发改委04月03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02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02日
新华网03月20日
北极星储能网03月0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24日
黄师傅说电02月21日
长沙市商务局02月20日
北极星储能网02月11日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02月10日
广西玉林市能源局19小时前
庆阳发布03月2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3月2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03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03月18日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03月03日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21日
霸州市人民政府02月20日
电联新媒02月18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18小时前
兴隆县人民政府04月0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03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3月24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24日
河北发改委02月21日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02月17日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02月07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01月23日
正定县人民政府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