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省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机制和实施范围基础上,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现行规定执行。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参照执行,已签订的交易合同经购售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该通知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详情如下:
黄师傅说电04月30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4月29日
北极星售电网04月27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7日
北极星储能网、江西省发改委04月27日
高工储能04月27日
电联新媒04月24日
硕电汇04月24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2日
国家电网报04月22日
远东电池04月21日
北极星电力网04月30日
浙电e家04月30日
国家发改委04月29日
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04月25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4日
光伏头条04月22日
光伏资讯04月2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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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公社04月08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3日
肃宁县发改局04月21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04月16日
英利发展04月14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04月0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04月0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03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3月24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24日
河北发改委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