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山西省环境厅发布《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钢铁、电解铝、水泥、氢、石灰、玻璃、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鼓励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有关机构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工作。
原文如下:
上海浦东新区发改委11小时前
宿迁市发改委11小时前
江增重工11小时前
海博思创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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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 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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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28日
沁水县人民政府03月05日
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02月24日
山西省能源局02月18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02月11日
绛县人民政府01月0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1月08日
山西能源局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