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山西省环境厅发布《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钢铁、电解铝、水泥、氢、石灰、玻璃、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鼓励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有关机构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工作。
原文如下:
国家发改委1小时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5小时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23小时前
中能传媒研究院24小时前
能源评论昨天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07月04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7月0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07月03日
国家电网报07月03日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07月0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小时前
淄川区人民政府2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6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6小时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小时前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小时前
浙江省发改委7小时前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8小时前
工信部昨天
长治市人民政府7小时前
光伏們昨天
山西人民政府07月02日
大同市发改委07月01日
阳泉市能源局06月09日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月04日
山西能源监管办05月29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05月23日
山西省能源局05月15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