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4〕502号),太阳能公司所属华中区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成功列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名单。
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装机规模共计220MW,工程建设期1年,生产运营期25年,两个项目达产后,25年运营期内年均就近消纳上网电量约3.7亿度,按照火电燃煤标准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1.26万吨,每年可减少CO₂排放量约30.76万吨、SO₂排放量约94.7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91.11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可对巩固区域环境质量及优化地区能源结构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太阳能华中区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入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事业中去,高质量开发“光伏+”项目,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推动绿色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