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能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光伏支架厂级集中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产品为固定式光伏支架,总数量为19500吨(包含35吨逆变器支架)。
国能阿特斯海南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一期 42.5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总配套建设光伏80万千瓦,其中国能建设42.5万千瓦。项目配套光伏场址位于海南州共和光伏规划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县城约50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约3150m,地形平坦开阔。场址邻近G572 国道和 G0613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同德120万清洁取暖配套电源项目三期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境内。场址距同德县城区直线距离约3.5km,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共和县区直线距离约 111km,场区南侧有 G573 国道通过,东侧有现有通村道路经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满足建设用地的要求,适合大型地面电站的建设。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包)。
本次招标范围是固定式光伏支架,总数量为19500吨(包含35吨逆变器支架);同时包括支架、备品备件、光伏组件安装配套螺栓、垫片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和设计联络、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注:支架材质均为镀镁铝锌。组件最低点离地高度1.5m支架型式。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注:合同签订且图纸确认后,根据项目发货通知,分批次进行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书面通知为准),最终结算量以每批次到场抽检数量计算为准。
交货地点:001标段交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项目现场;002标段交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北八滩项目现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供货完成的单体规模在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固定式光伏支架或跟踪式光伏支架或可调式光伏支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