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ST聆达发布公告称,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研究决定,同意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项目恢复生产运行,现已有序恢复运行。
据悉,今年6月17日,ST聆达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格尔木神光”)对其二期光伏电站实施临时停运的通知,停运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起,暂不能确定具体恢复时间,后续复运情况将及时披露。
公告显示,国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青海省能源局、海西州发展改革委及格尔木市能源局于2024年5月16日对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抽查,发现一系列安全生产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于5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其后,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5月31日对格尔木神光二期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监管约谈,因目前存在多项问题无法整改,最终决定将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项目暂时解列整改,待相关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复运。
根据ST聆达本次公告,停运期间,公司子公司格格尔木神光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进行安全全面整顿治理和自查自纠。近日经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现场核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且格尔木神光制定了后续安全生产方案,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公告显示,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生产制造单晶硅光伏电池片的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收入占比为95.90%,但目前尚处于停产状态。以上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