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废弃光伏组件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产物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利用 企业运行管理要求。适用于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及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与废弃光伏组件综 合利用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 产审核等。产废企业(含光伏组件及其零配件生产企业、光伏电站等光伏组件使用企业)自建废弃光伏 组件综合利用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不适用于光伏组件梯次利用(包括直接再利用、降级使用等)过程。
全文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促进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将意见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江苏省固管中心张权,电话传真:025-58527397,邮箱:zhangquan@jshb.gov.cn;联系人:常州工学院周全法,电话:13906122039,邮箱:zhouquanfa@163.com。
附件1 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 修改意见反馈表 - 光伏.doc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