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质效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完善资质序列。大力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对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对外拓展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表扬或奖励。
原文如下: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质效的通知
内府办发〔 2024〕 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质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不得歧视排斥依法经营的任何建筑业企业。鼓励发包人对价格风险进行合理分担,降低承包企业风险成本。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推介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向建筑业企业集中推介当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范招标行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业主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支持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候选人。加强招标文件事中监管,对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及时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
三、推动企业合作。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和外地高资质等级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鼓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选用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作为承包单位。
四、扶持建筑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完善资质序列。大力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对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对外拓展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表扬或奖励。
五、加大金融支持。建立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强融资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对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六、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建立人才培育机制。鼓励市内职业院校开设建筑类专业和开展技能培训。支持行业协会印发标准化施工手册,组织开展施工操作培训。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建筑团队或劳务班组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工程系列评审专家库,参与建筑类职称评审。
七、健全保障体系。加强会商研判,建立挂包帮机制,建立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贡献、纳税遵从、应急抢险等建筑业企业行为激励机制。建立内江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机制,激励企业提升自身素质。
八、建立考评通报机制。开展建筑业总产值提升工作绩效过程管理,形成联动合力。每季度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进行通报,落实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