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桩基运输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规模为共计1988根桩基需进行生产地到项目现场的海运运输工作;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定为桩基生产地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项目所在地为山东东营。
投标人资格要求显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无
8.资格能力要求: 无
9.投标人需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国内沿海”)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证明》。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运输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财务要求:无
12.其他要求:无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