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云和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759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并指出,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75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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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昨天
晶晟集团07月04日
山西人民政府07月02日
山西省能源局07月0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7月02日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07月02日
国家电网报06月23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9日
安徽省能源局06月19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06月24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8日
潮安区人民政府06月10日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05月30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05月23日
元江县人民政府05月2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1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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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07月02日
浙江省财政厅07月0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7月0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2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06月25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5日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5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5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