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浙江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浙江奥力弗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GW TOPCon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表示,根据浙江奥力弗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奥力弗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GW TOPCon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公示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据悉,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新材料装备制 造产业园东至空地、南至南阳路、西至马家门路、北至厂房,利用已拍土地约14727.00m2,建造生产车间、连廊、门卫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8347.01m2, 以单晶硅电池片、汇流带、助焊剂、EVA 胶膜、背板、光伏压花玻璃、铝合金边框、 接线盒、硅酮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焊接、叠层、裁切、中间测试、层压、组装、 灌胶、清洗、最终测试、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全自动叠层流水线、全自动焊接流水线、独立裁切机、层压机、全自动组装机、全自动灌胶流水线、包装机等国产 设备,形成年产1GW TOPCon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