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传一则某分布式光伏大省《春节期间低压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根据该省能监办、能源局要求,结合全省负荷消纳情况,拟于2月9日 (大年三十) 0时至2月14日 (正月初五)24时期间,对全省分布式光伏统一开展调峰工作。
全省分布式光伏调峰原则为“先集中式后分布式、先高压后低压、先工商业后户用”,当各类光伏调节能力用尽后,才会动用户用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
分布式光伏调峰期间,客户用电不会受影响。结束时间会根据全省负荷情况进行灵活调节,最晚恢复时间不会超过2月14日 (正月初五)24点。
事实上,在春节特殊时期,山东省曾连续几年发文要求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而在去年河北也开始在春节期间实行限电。
随着并网规模飙升,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也从特殊时期不断蔓延。
2024年1月29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修订完善河南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通知,调整深度调峰交易买方成员。深度调峰交易买方调整为集中式风电和光伏,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及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河南之外,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文件强调,除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含存量扶贫光伏电站对应的扶贫装机容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外,其余分布式光伏应纳入调度机构统一管理,参与电网运行调整,保障电网安全。电网企业在常规调节手段无法满足系统调峰要求时,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分布式光伏调峰运行,保障电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