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三峡四川能投攀枝花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项目场址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需N型600Wp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预估采购总容量约320MWp。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总容量与峰值功率要求的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之间的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具体如下:
光伏组件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项目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项目容量为预估量,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
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2024年3月,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
(2)业绩要求: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自然年度内光伏组件国内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1GW;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70Wp及以上的N型组件国内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100MW。
(注: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或总容量)、规格型号、合同盖章及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不计组件厂家间的组件代工协议,合同买方需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按照IEC61215及IEC61730的标准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