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东台)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东台)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发布。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东台)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东台)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3〕265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天合光能(东台)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盐发改〔2023〕259号)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6-320981-89-01-253678,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二路以北、G344国道以南、站东路以西。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4876.0万kW•h、天然气10.94万m3、新水43.4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8411.2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