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新能源产消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试点项目负荷应为新增负荷,即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负荷,且新增负荷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原则上新增负荷容量应不低于50兆瓦、年用电量不低于1亿千瓦时。
全文如下:
中能传媒研究院02月17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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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传媒研究院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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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数字能源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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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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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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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19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2024年11月21日
七台河市政府2024年11月08日
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年11月0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年10月21日
黑龙江发改委2024年10月15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