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委发布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提到,补助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 ),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
原文见下:
苏州发改委02月23日
南海区人民政府01月11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1月08日
磐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6日
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年11月21日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3年11月21日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7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19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2023年10月08日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前天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04月24日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04月23日
永福股份04月2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9日
葛洲坝生态环保04月1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6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04月1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5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04月22日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04月19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04月17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04月17日
广东省太阳能协会04月16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04月10日
江海区政务信息网04月09日
韶关市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04月07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04月03日
潮安区人民政府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