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提升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加快帮扶产业迭代升级。巩固拓展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光伏+”综合利用、规范收益分配等,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效益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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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实施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项目试点 建设光伏乡村振兴电站

2023-11-29 09:32 来源: 铜陵市乡村振兴局 

11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提升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加快帮扶产业迭代升级。巩固拓展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光伏+”综合利用、规范收益分配等,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效益持续稳定发挥。实施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项目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充分利用村级文化广场、停车场、廊道等资源建设光伏、风电等乡村振兴电站,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全文如下:

关于《关于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我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我们起草了《关于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11月29(周三)下午下班前盖章书面反馈至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钱亮月;电话:5886117

附件:《关于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27日

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推进会、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等精神,全力推动我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为牵引,大力实施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脱贫地区帮扶产业纳入乡村产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一体推进,带动和促进脱贫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加快产业强村富民步伐,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打造高质高效的农业强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立足脱贫地区乡村区域差异性大、产业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实际,科学制定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特色发展、差异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做优做活“土特产”文章,着力培强做大帮扶产业。

——坚持产业为基、融合发展。聚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增值大文章,扎实推进省政府“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壮大预制菜“徽派品牌方阵”等重点产业,加快培育“七个一”特色产业链,着力抓龙头、强链条、兴业态、树品牌, 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防范风险。推进帮扶产业科技服务支撑, 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和乡村工匠,充分发挥国家产业顾问组、省级科技特派团(员)、乡村产业振兴“头雁”等技术专家队伍作用。运用好技术、市场、保险等各类措施,巩固提升"五防”机制成果,建立健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联农带农。通过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帮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完善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注重借助外力帮扶带动联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重点任务

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期以来建设的产业帮扶项目,建立分类施策推进机制,实施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行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一)巩固一批帮扶产业项目,推动帮扶产业规模化。对于产业链条完备且生产经营正常、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帮扶产业项目,持续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壮大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多元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规模化。

1.培育产业特色优势。围绕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行动、“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等重大产业布局、“七个一”特色产业链,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禀赋,发展经营水平高、吸纳就业多、辐射带动强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做优做活“土特产”文章,争创一批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到2025 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省示范基地超过20家,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壮大产业聚集集群。深入推进脱贫地区实施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加工类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优化完善县乡村优势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将脱贫地区纳入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脱贫地区打造一批百亿产值产业集群。(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产业多元融合。坚持融合农文旅、贯通产加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帮扶产业多元化、特色化融合。充分发挥各地乡村特色资源优势,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建设乡村旅游示范县、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示范园区。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重点发展红色旅游等。到2025年,创建2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达1000万人次。(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乡村“土、特、产”。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位优势、依托资源禀赋,明确帮扶产业发展定位,加快谋划实施一批乡村“土、特、产”项目。对接市场需求、开发乡土资源,在“土”上做文章,分析新的市场环境、新的技术条件,用好新的营销手段,打开视野来用好当地资源,注重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生态新价值,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适应现代消费需求、具有乡土味道的特色产业。突出地域特点、体现当地元素,在“特”上下功夫,跳出本地看本地,打造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能形成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旺三产,在“产”上谋突破,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形成一定规模,真正建成产业、形成集群。(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加快帮扶产业迭代升级。对于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但产业链条存在短板弱项的帮扶产业,着力开展强链补链延链行动,不断提升帮扶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快脱贫地区帮扶产业迭代升级。

1.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巩固拓展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光伏+”综合利用、规范收益分配等,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效益持续稳定发挥。实施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项目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充分利用村级文化广场、停车场、廊道等资源建设光伏、风电等乡村振兴电站,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依托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制约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进行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学习借鉴芜湖、萧县等地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多种形式的全产业链托管服务,马鞍山等地“小田变大田”,宣城等地“小山变大山”典型经验做法,有效解决帮扶产业“小散弱”等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结合实施“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不断做大做强具有带动功能的龙头企业等“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力争到2025年,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0家。(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科技支撑。用好用活国家产业顾问组、国家及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省级科技特派团等精准帮扶政策,大力推进脱贫地区“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县域富民产业、乡村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脱贫地区现代种业“保、育、繁、推、管”全产业链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参加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参与突破性新品种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地区良繁基地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4+35”数字乡村试点、“5+8”数字皖农智慧农业试点为抓手,建设数字乡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产业互联网。(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加工转化。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为抓手,围绕“土特产”加大精深加工力度,促进帮扶产业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全面发展。鼓励脱贫地区面向长三角市场需求,规划建设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产地市场,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深入实施“皖美味道”行动,大力支持和发展预制菜产业,着力打造集产业园和配套设施、科研、人才、金融、物流等于一体的预制菜产业生态,力争到2025年,全市预制菜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00家左右,预制菜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产品营销。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瞄准长三角农产品消费市场高端化需求,突出“物阜安徽、皖美农品”主题,加强市场开拓、营销推介。积极搭建品牌营销推介平台,每年遴选1个“皖美农品”在中央电视台集中宣传推介,在市级公共媒体开设“铜都农品大展播”栏目,集中展播品牌农产品。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以上,培育资源禀赋独特、产品品质优异、产业优势突出、长三角地区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大力推进消费帮扶“五销模式”、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高校食堂“面向采购”、合肥地铁“消费帮扶专列”巩固提升项目等消费帮扶行动,用好用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销售平台、“徽采云”等平台,全力拓展脱贫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盘活一批帮扶产业项目,激活帮扶产业闲置低效资产。对于闲置低效的帮扶产业项目,通过变更经营主体、调整用途、功能改造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做好盘活利用文章,让闲置低效项目摆脱困境、重焕生机。

1.推行村级自主经营盘活。鼓励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村成立联村联镇专业经济合作社,牵头对闲置低效的帮扶产业项目,依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开发利用,改善运营方式,实现自主运营盘活。鼓励吸引党员群众、民营企业家、致富能手、回乡青年人才、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等参与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利用财政衔接资金、县域结对帮扶资金等,加大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力度,提升资产质效,推动良性运营。依托信息化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改造重组整合盘活。结合周边资产、同类资产、同一权益人的低效或闲置项目资产,探索实行资产改造和重组整合,提升整体资产运营能力和市场化水平。依托现有存量项目资产,探索建立一批乡村振兴培训、教育实践、疗养康养等基地,开发一批乡村旅游路线,吸引各类资金、帮扶资源要素向乡村聚集,发展乡村三产服务业。鼓励各地创新引入乡村医疗、养老、托育等机构,配套盘活一批闲置低效的帮扶产业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村企联建合作盘活。按照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原则,重点支持经营能力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由政府搭建平台,村集体通过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入股合作的共建产业项目等方式,借助企业运营资本和项目管理经验,共同开发利用资源,盘活闲置低效资金资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企业盈利、群众致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经营主体租赁盘活。对自主经营确有困难或经营管理水平低、经营效益较差的村集体产业项目资产和村级合作组织帮扶产业项目资产,权属主体可将其租赁或承包给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签订委托协议,合理确定收益,明确联农带农方式,充分发挥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的作用。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对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效解决土地撂荒和生产资源闲置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另起炉灶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开拓帮扶产业新项目。对于因市场、政策重大变化或地理条件、气候环境因素等导致产业项目失败,经严格论证不宜继续发展的帮扶产业,做好另起炉灶文章,稳妥解决存在问题,积极谋划和开拓帮扶产业新项目。

1.谨慎开展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项目资产。经审慎研判,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处置、必须“叫停”终止的产业项目资产,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并建立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台账。严禁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的项目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县级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细化处置流程和操作细则,并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产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帮扶项目处置工作推进方案。终止项目的资产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其中属国有资产的原则上收回县级财政后由县级统筹安排;属集体资产的原则上收回集体经济组织后由其重新提出使用方案,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实施。(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谋划开拓新的项目。在稳妥处置叫停项目的基础上,积 极谋划开拓帮扶产业替代的新项目,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培育壮大帮扶产业,重点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高质量庭院经济作为重要抓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户充分利用屋顶和房前屋后等庭院资源,因地制宜推广微果园、微菜园、微茶园、微花园、微药园、微养殖园、微工坊、微农庄、微商超、微电站等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微”模式。鼓励经营主体通过领办、订单、劳务、服务、租赁、股份等联结方式,与发展庭院经济脱贫户、监测对象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实现分散生产、联合经营、互惠共赢,多措并举增加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建立帮扶产业台账,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准把握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发力点,制定针对性扶持举措,确保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见实效。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财政、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 逐年稳步提高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2025年分别达到60%、65%、70%以上。兑现落实帮扶产业奖补政策,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鼓励运用“富农产业贷”等金融产品。积极对接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和民营企业帮扶资源,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积极打造“万企兴万村”示范基地,把产业转移和项目引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鼓励各地研究出台推动脱贫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三)强化风险防范。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帮扶产业监测,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提升帮扶产业抗风险能力。巩固提升“五防”机制成果,建立健全防范产业风险长效机制,动态掌握帮扶产业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发布预警提示,加大帮扶力度,采取有力举措,消除风险隐患。对因产业风险带来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帮扶。加强保险保障,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县全覆盖,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更好助力帮扶产业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听取脱贫群众和农户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其发展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的发展模式、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读帮扶产业政策、宣传特色经验做法、推广典型模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 乡村帮扶产业发展,全面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帮扶产业“四个一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督导和过程监管,深入推进产业帮扶“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务实高效开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方案制定不精准、工作开展不深入、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办或约谈提醒。各县(区)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全市年度考核一项重要指标,并纳入全省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范围和省乡村振兴局“一链三单”暗访督导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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