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文件提出:“除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国家批复项目外,今后纳入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均须从省级储备项目库转出。”
文件还对随意退出省级储备项目的进行限制,文件强调:“未主动申请退出而被强制清退的项目主体及其所属集团二级子公司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文件要求:“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投资主体、股权比例或存在新的颠覆性因素、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况的项目,一经核实,实行强制清退。”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