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泉州市鲤城区产业引导基金公开征集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方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预公告》。文件指出,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集聚鲤城开展股权投资,助力鲤城区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刺桐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产业引导基金”)作为主发起人,拟发起设立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等2只市场化子基金。
其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金投资方向,以新一代光伏电池、高性能陶瓷材料为核心,以高效异质结电池、低温银浆浆料、电子功能陶瓷、功能性面料为重点,聚焦太阳能光伏、储能、电子元器件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原文如下:
泉州市鲤城区产业引导基金公开征集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方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预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集聚鲤城开展股权投资,助力鲤城区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刺桐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产业引导基金”)作为主发起人,拟发起设立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等2只市场化子基金。现根据《鲤城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预公告如下:
一、基金投向
(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金:以新一代光伏电池、高性能陶瓷材料为核心,以高效异质结电池、低温银浆浆料、电子功能陶瓷、功能性面料为重点,聚焦太阳能光伏、储能、电子元器件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二)光电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半导体、传感器、光学和电子核心元器件、超高清成像与显示、激光技术与应用、光、电、磁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和数字化、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测试封装等先进光电科学技术领域。
二、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投资管理资质;
(二)具有一定投资成功案例,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基金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三)申报设立的子基金资金规模设计合理,与鲤城产业发展契合,且储备一批可投资落地鲤城的项目;
(四)优先选择与市场头部管理机构或具有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经验的管理机构合作;
(五)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实缴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
三、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合作的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采取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向区产业引导基金提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包括1本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1份。
(二)区产业引导基金届时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申报机构走进鲤城,考察交流鲤城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招引政策配套,就基金设立及项目招引等广泛听取申报机构意见建议,并组织走进机构开展商务谈判等回访工作,有针对性选出有实力、有诚意的合作机构,扎实推进双方合作基础。
(三)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鑫彤
联系电话:0595-22590608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361号金控大厦11楼
电子邮箱:qzcyjj@qz-jk.com
特此公告。
泉州市刺桐鲤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市金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