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生环境部制定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工作,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对于各方面提交的能源产业、林业、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300余项方法学建议组织开展了多轮次评估,按照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等原则,筛选出首批4项方法学建议,并逐一组织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发布的4项方法学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要点等。其中,造林碳汇方法学适用于乔木、竹子和灌木荒地造林。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独立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以及“光热+”一体化项目中的并网光热发电部分。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的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红树林营造方法学适用于在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等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区域人工种植红树林项目。4项方法学在参考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通行规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我国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既与国际接轨,也针对中国具体情况强化了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明确了审定与核查关键环节,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管理实际,有助于产生国际公认的高质量碳信用。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4项方法学的通知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