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亚玛顿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如下:公司拟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亚玛顿”),该项目总投资额20,030.2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000万元。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石家庄亚玛顿提供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