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以南宁、北海、梧州、百色等地市为依托建设高效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产品集聚区;以南宁、桂林、柳州、梧州为依托建设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南宁、桂林为核心区域建设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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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广西发布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09-18 14:2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以南宁、北海、梧州、百色等地市为依托建设高效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产品集聚区;以南宁、桂林、柳州、梧州为依托建设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南宁、桂林为核心区域建设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系统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集聚区,提高能源电子器件供给能力;以南宁、北海、桂林、钦州、玉林、百色、河池为依托发展光伏玻璃、光伏浆料、封装胶膜、电池材料、铜箔、铝箔等关键材料,健全关键材料配套能力。依托北部湾沿海港口物流优势和硅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配套装备制造企业与北部湾沿海光伏玻璃等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健全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以上游硅料-光伏玻璃生产,中游电池和辅材加工,下游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配套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建设先进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打造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能源电子产业集群。

原文如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工信电子函〔2023〕23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能源电子产业是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产生并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是生产能源、服务能源、应用能源的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以下统称光储端信)等领域。为推动广西能源电子产业发展,从供给侧入手、在制造端发力、以硬科技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构建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以做优做强产业基础和稳固产业链供应链为根本保障,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推动广西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着力将我区打造成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面向西南地区以及东盟的区域性能源电子高端研发制造基地和全国能源电子产业发展重要集聚区,我区能源电子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支撑载体作用逐步显现,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技术融合应用加快推进,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规模化应用。到2030年,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承接工作,加速各类生产要素流动汇集,全面拓展面向西南地区和东盟的能源电子增值业务,促进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多层次深度融入国内国际产业链,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5G/6G、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培育形成2个具备协同带动效应的示范性能源电子产业集聚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动我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二、打造支持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载体

(三)推动形成产业发展格局。

按照“产业集聚、优化布局”的原则,培育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共同构建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协同互补的产业发展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以南宁、北海、梧州、百色等地市为依托建设高效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产品集聚区;以南宁、桂林、柳州、梧州为依托建设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南宁、桂林为核心区域建设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系统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集聚区,提高能源电子器件供给能力;以南宁、北海、桂林、钦州、玉林、百色、河池为依托发展光伏玻璃、光伏浆料、封装胶膜、电池材料、铜箔、铝箔等关键材料,健全关键材料配套能力。依托北部湾沿海港口物流优势和硅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配套装备制造企业与北部湾沿海光伏玻璃等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健全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以上游硅料-光伏玻璃生产,中游电池和辅材加工,下游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配套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建设先进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打造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能源电子产业集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在能源电子领域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产业基础研究,促进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力度。健全“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机制,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与能源电子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通过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形成技术创新攻坚合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鼓励各市围绕特色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加强能源电子创新人才体系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产业标准管理体系。

持续开展光伏、锂电等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锂离子电池全生命周期评价体系及安全标准建设,加强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标准体系研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能源电子智能制造与运维、管理控制系统等相关标准研制,加强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标准衔接,推动建立产品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协会、联盟等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能源电子领域建立多类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监测分析数据平台,推动能源电子产业云建设,组织整合、集成优化各类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加大产品分析、评价、应用验证等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完善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太阳能光伏、储能电池、终端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转让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促进企业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加强专利分析预警。搭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形成创新成果转化与新能源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光储端信全链条融合发展

(七)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

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生产,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鼓励开发先进适用的智能光伏组件,发展智能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加大对关键技术装备、原辅料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安全便捷的户用智能光伏系统,鼓励发展光伏充电宝、穿戴装备、交通工具等移动能源产品,在光伏企业大力推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快延链补链强链,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

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大力发展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等产品。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装备、先进集成及制造技术、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推进先进储能中的充放电、通信装置、系统管理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制造,推动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光储一体化等技术应用。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加强替代材料的开发应用。推广基于优势互补功率型和能量型电化学储能技术的混合储能系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

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和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电动机械工具、电动交通工具及充换电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终端应用,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能源电子多元化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提供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标杆企业。依托桂林、柳州、玉林、百色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能源电子产业集群,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特色光储融合项目和平台建设,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模式先行先试,提升太阳能光伏发电效率和消纳利用水平。加快功率半导体器件等面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传输、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推广。提高长寿命、高效率的LED技术水平,推动新型半导体照明产品在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领域应用,发展绿色照明、健康照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

加快能源电子技术及产品在工业、通信、能源、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应用。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实现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支撑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强化能源电子技术在常规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智能化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农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海防建设等多场景应用,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模式先行先试。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融合应用路径。推进屋顶、墙面光伏系统研发应用,发展户用光储超微电站,推动光伏、储能电池与建筑建材融合应用。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鼓励光伏农业新兴商业模式探索,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

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大力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与能源技术的融合创新,全面提升我区能源和碳排放的智慧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能源数据资源的采集利用,支持开发基于云平台的能源管理系统与实时在线仿真软件。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面向新能源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

加强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主要包括适应新能源需求的电力电子、柔性电子、传感物联、智慧能源信息系统及有关的先进计算、工业软件、传输通信、工业机器人等适配性技术及产品。研究小型化、高性能、高效率、高可靠的功率半导体、传感类器件、光电子器件等基础电子元器件及专用设备、先进工艺,支持特高压等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突破全环境仿真平台、先进算力算法、工业基础软件、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信息技术相关装备及仪器创新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工厂建设,推进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优化生产工艺及质量管控系统。推动基础材料生产智能升级,提升硅料硅片、储能电池材料和高性能电池等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的机械化与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培育能源电子领域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提升智能设计、智能集成、智能运维水平。发展智慧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和电网智能调度运行控制与维护技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产业统筹协调。

发挥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加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组织领导,坚持系统思维,深化全局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制,强化央地协调工作力度,加强区市联动、部门协同,鼓励各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统筹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培育发展工作,积极推动解决产业发展中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支持举办创新比赛和行业大会,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研究机构等加快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公共服务和支撑作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加大政策扶持。

充分利用中央及地方相关渠道,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为代表的能源电子优质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统筹自治区工信、科技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电子链主型龙头企业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能源电子产业的重大项目符合条件下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对已列入的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环保、能耗等指标由自治区统筹保障。鼓励产业发展较好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将自治区奖励安排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能源电子重大项目引进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环评、节能审查,加快能源电子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市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机制,将总量优先向能源电子重大项目倾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全面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多元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能源电子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加快能源电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通过建设产业学院、设置特色专业、在教师中增加“企业背景”教师数量等方式,开展高素质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推进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力度,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集聚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和培育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岗位聘用管理、职称申报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深化能源电子领域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探索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支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

鼓励我区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利用北部湾港、中欧联程班列等贸易通道,畅通产品物流扩大出口,推进能源电子领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面向国内国际的合作窗口,加强能源电子各领域交流对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行业规范和安全管理。

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划衔接,支持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应用示范,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等。加强行业统筹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水平。加强相关产品质量抽检,提高能源电子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能源电子产业本质安全和生产安全。建设分布式光伏大数据等管理中心,实现组件故障、事故隐患的可视化高效管理。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推动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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