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ST中利发布公告称,中利集团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的《决定书》,子公司沛县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腾晖”或“债务人”)被债权人江苏日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申请对其进行预重整。
沛县法院立案审查后,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沛县法院将本案移送苏州中院。苏州中院于2023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并于2023年9月6日决定启动沛县腾晖预重整程序。
根据公告,沛县腾晖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公司将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