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优先保障高质量项目能耗需求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展分布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调研,力争利用现有港区资源率先推进分布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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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北仑区: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 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2023-09-13 16:36 来源: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9月12日,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优先保障高质量项目能耗需求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展分布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调研,力争利用现有港区资源率先推进分布式风电项目;切实结合区域工业副产氢优势,大力支持氢能高效资源化利用,产业尾氢提纯替代煤制氢、甲醇制氢等高排放制氢工艺。

原文如下: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优先保障高质量项目能耗需求的实施意见

仑发改〔2023〕62号

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宁波市能耗要素优化配置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能耗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推动能耗要素向高质量项目倾斜,为北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的批复意见和本区实际,特制定进一步优先保障高质量项目能耗需求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为导向,立足北仑区现状,进一步加强区域能耗双控、优化能评程序、保障能耗要素供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总量平衡。有效盘活存量,用好可用增量,深挖企业节能潜力,鼓励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开展全域节能诊断,加大力度淘汰整治落后低效产能,盘活存量用能空间。

(二)精准配置。立足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结构,坚持全区一盘棋统筹谋划,强化能耗要素供给、重要项目和民营经济需求的精准匹配,实现整体效益最大、效率最优。

(三)绿色发展。坚持能源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综合利用,聚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倡导实施新能源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考核。

三、重点工作举措

(一)加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1.着力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将有限能源增量优先用于高质量低耗能的新型产业发展,将能源要素导向高质量行业企业、高质量项目,保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业技术能效国际领先的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符合产业导向的民营经济用能,做到能源消费能效和经济效益兼顾。

2.着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倡导终端消费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大力提高电力、天然气、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在用户端使用的比例,鼓励使用能源梯级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多能源品种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淘汰低效、落后、污染的用能设备和系统,全面提高综合能效和低碳化水平,不断提升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和利用。

3.限制过剩落后高耗能产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遏制“两高”项目在我区的盲目发展,限制过剩落后高耗能产业发展,以物理能耗为主要评价指标,兼顾经济能耗,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节能工作评价体系,重点控制过剩、落后产业的能源消费,“十四五”期间除列入国家及省市规划的项目外,严控新增高耗能和过剩产能项目。

(二)加强节能审查全过程监管

1.强化节能审查源头管控。坚定高质量发展不放松,持续加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力度,严把节能审查入门关口,统筹区域能耗要素资源,将有限的能耗指标导流向优质项目。稳步开展区级节能评审,对能耗强度超过0.52吨标煤/万元的项目要求落实全能耗平衡,无法实现等量或减量平衡的暂缓实施节能审查;严格实行能效对标,坚决制止能效超国家和省要求的项目进场申请。

2.优化优质项目节能审查程序。为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营商环境,“十四五”期间对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以外的年等价能源总量在3000吨标煤以内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0.52吨标煤/万元以内的优质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承诺备案制(详见附件2),替代一般节能审查程序。

3.强化节能验收程序。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项目承诺备案内容以及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报告、节能验收意见应报区发改局存档备查。

4.加强事中监管。对尚未建成投产的项目,重点是需要区政府出具能耗平衡的项目开展事中监管。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路线、主要用能设备采购协议清单(或设备铭牌)及项目能耗平衡方案落实是否符合节能报告(报批稿)及审查意见内容要求。

5.持续事后监察。以区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对象,采用“双随机”方式,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主要检查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情况;落后设备、工艺、产品淘汰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

(三)深挖节能潜力腾出用能空间

1.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标准。在高能耗重点行业中全面推行能效对标,特别是能耗在5万吨标煤以上的用能企业开展深入的系统节能诊断;督促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完成落实节能量目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企业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技术改造,开展电机、空压机等能效提升专项行动。

2.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展分布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调研,力争利用现有港区资源率先推进分布式风电项目;切实结合区域工业副产氢优势,大力支持氢能高效资源化利用,产业尾氢提纯替代煤制氢、甲醇制氢等高排放制氢工艺。

3.大力推进能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区域、园区、企业内余热余压的阶梯循环利用,利用北电大机组优势加快综合供气项目的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冷能多方位示范应用,充分发挥郭巨LNG接收站工艺技术、冷能总量、硬件配套和土地储备优势条件,着力发展冷能发电、空分等项目,促进冷能资源的合理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各部门统筹联动。能耗要素保障部门与产业、招商部门高效协同,做好有机衔接,强化协同联动,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化开展管理,形成各行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建设按计划实现。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重点用能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强考核监管,强化用能预算化管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深挖内部潜力,优化能效,提高用能效率。

3.加大节能低碳宣传。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推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各领域、行业的落地应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增强群众的节能降耗的自觉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资源节约与绿色低碳建设中来。

附件:

1.北仑区(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表

2.北仑区(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2.北仑区(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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