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和2020年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或“借款方”)提供合计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后借款方归还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部分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催讨,借款方及担保方均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近日公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9月1日收到《受理通知书》,法院已立案受理。
1、诉讼一公司请求判令:
1.被告中国能源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9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2.公司有权以被告上海中油国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国电”)所质押的中国能源10%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中国能源对公司的债务优先受偿;
3.被告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机械”)对中国能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2、诉讼二公司请求判令:
1.被告中国能源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2.公司有权以被告中油国电所质押的中国能源8%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中国能源对公司的债务优先受偿;
3.公司有权以被告上海昌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泰电气”)所质押的中国能源12%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中国能源对公司的债务优先受偿;
4.被告浦发机械对中国能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告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对中国能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