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森林、草原、河湖生态和碳汇等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监测和气候影响评估,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提供气象支撑。积极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建立风电、光伏发电功率监测预报业务。
原文如下: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佑人民安全福祉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全面提升我旗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面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面向建设生态农畜林产品生产基地、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能源和资源战略储备基地,面向建设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幸福家园,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科技创新,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提供坚实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科技、服务、业务体系和气象治理体系,整体气象实力保持全市前列,保障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成效显著。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监测更加精密,预报更加精准,服务更加精细,生态气象服务能力、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旗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特成立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我旗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组 长:鹿传深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组长:常世伟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苗冬梅 旗气象局局长
成 员:文 胜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乌云图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呼木吉乐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泰山旗科学技术协会会长
耕 云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金晓勇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小凡 旗教育局局长
李松娟旗公安局副局长
宝 音 旗财政局局长
李金鹏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特莫其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雁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贺有 旗水利局局长
布和敖斯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吕殿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田伟伟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哈布尔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阿拉木德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巴特尔 旗乡村振兴局
布 和 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局长
李云国 国网鄂温克族自治旗供电公司总经理
沈 愚 中国石油鄂温克族自治旗经营部总经理
徐 康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玲 丽巴彦托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晨大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班布日 伊敏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涂玉涛 红花尔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特尼格尔 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木其热 伊敏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额尼日乐 锡尼河东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安 娜 锡尼河西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沃 忠 巴彦嵯岗苏木副书记、苏木达
金俊英 巴彦塔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苗冬梅(兼)。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夯实气象事业发展基础
1.强化关键技术攻关。落实国家气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开展干旱、大风、寒潮、极寒、暴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方法指标的本地化应用,分类构建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标准。开展畜牧业气象观测自动化试验及理论方法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技术研究,提升灾害性天气快速滚动预报预警水平。(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农牧和科技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健全重大自然灾害防范技术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气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牧业等行业构建联合创新平台。加强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构建科研业务深度融合、观测预报服务协同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新格局。推进鄂温克族自治旗牧业气象试验观测的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责任单位:旗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3.加强气象技术应用。强化数值预报模式、高分卫星、预报预测等气象数据产品的综合应用,构建“气象+”“+气象”综合应用技术体系。配合呼伦贝尔市“互联网+气象”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涵盖预报预警、防灾减灾、生态文明、社会经济融合互联的气象大数据平台的应用。支持大众和企业强化基于气象数据的创新应用,培育和发展适应需求的气象服务产业。(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二)发展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4.发展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开展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国产化迭代更新,加快推进观测盲区的自动气象站等观测系统建设。建设森林、湿地、草原生态功能区的综合观测系统。建立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和业务融合的社会观测格局,推进生态、交通、旅游、医疗健康、新能源等专业观测站网建设。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气象资料汇交管理规定,确保气象数据安全。(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5.发展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建立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智能预报模型,发展快速滚动更新的高水平分辨率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提升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警能力和预报水平。强化国家级、自治区、市级无缝隙预报预测产品的综合应用,健全基于影响的智能数字气象预报预测业务体系,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测重大天气过程。(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6.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健全分灾种分用户的决策服务供给体系,实现决策气象服务信息精准靶向发布。研发个性化、分众化、场景化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构建点对点精准推送、服务需求精确感知的精细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打造基于影响的行业气象服务系统,发展以用户决策、调度、指挥为一体的气象服务。建设公共气象服务新媒体平台,健全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旗气象局、融媒体中心)
7.建立气象信息快速发布传播系统。推进气象主干通信网络建设,将气象大数据建设纳入鄂温克族自治旗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资源统一规划,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优化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小区广播等技术应用,健全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和全网免费发布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对接各部门信息发布渠道,利用北斗卫星、应急广播系统和社会媒体资源快速精准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强化偏远农村、牧区、林区和边防的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服务北疆安全稳定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8.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开展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加强天气气候数值模式技术应用,提高强对流、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见期。健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基于不同承灾体暴露度和脆弱性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警先导性作用。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灾前监测预报预警、灾中应急保障、灾后评估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9.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全旗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和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推动预警信息入户到人。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鄂温克族自治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化气象、应急、消防、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牧等部门间应急衔接,健全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础建设。(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0.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落实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强化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应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年检和弹药储运等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联合检查和应急演练。(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四)健全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助力国家重要的绿色有机农牧林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
11.做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深化气象与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间合作共享,推进嘎查村级小微型应用气象观测站建设,提升农牧业气象防灾抗灾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部门技术和资源优势,指导农牧民趋利避害、减负增收,防范化解因灾返贫风险。充分利用“村村响”建设成果,建立预警信息农村牧区发布网络,提高嘎查村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2.服务生态农畜林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积温带变化对农牧林业产业布局影响评估,加强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气象科技支撑。挖掘特色农牧业气候资源,开展高纬度地区农畜林产品气候适宜性评价、品质评价及溯源服务,助力生态农牧林业体系构建。推进强筋牛羊肉为代表的农畜产品国家气候品质认证评价,为农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系列“气侯好产品”。(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五)构建新型产业气象服务体系,打造气象融入行业发展新模式
13.融入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建设。开展旅游气候资源和生态旅游适宜性评价,建立特色气候景观预测预报业务,为做精做细四季旅游注入气象活力。围绕全旗重点旅游工程,开展生态观光、度假旅游、最美草原、五彩呼伦贝尔等旅游环线适游期预测、线路精细化预报服务。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排查,建立重点景区旅游气象服务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用好“中国天气”新媒体矩阵,联合开展鄂温克族自治旗文旅资源宣传。(责任单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委宣传部、气象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4.实施“气象+”赋能行动。完善水利、农业、交通、旅游等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平台,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建立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大风、覆冰、低温冰陈等高影响天气对煤电油气产、调、运全过程服务。完善城市内涝、供电、供水、供热、清融雪专项气象服务,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依法合理开展气象服务。(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鄂温克族自治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鄂温克族自治旗经营部)
(六)优化高质量气象服务供给体系,服务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幸福家园建设
15.提升智慧气象服务供给能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丰富气象产品种类,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形成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气象服务新业态,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聚焦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责任单位:旗气象局、融媒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
16.发展普惠民生气象服务。发展基于位置和场景、精准推送的普惠化、分众式气象服务,提升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供给能力,满足公众对运动、康养、旅游气象服务精细化需求。健全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加强气象科普示范校园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气象安全意识,提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旗气象局、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
(七)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体系,助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7.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强化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模拟预估结果应用,分类构建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区、农田生态功能控制区、城镇工矿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区气候影响评估和决策气象服务体系。加强气候承载力和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针对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开展气候适宜性、风险特性及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可行性论证。建设辉河湿地野外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和草甸草原野外生态气象观测试验基地,提升生态气象服务科技支撑力。(责任单位:旗气象局、辉河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8.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多源卫星遥感资料和新型观测资料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应用,为生态环境准入、绩效考核、生态补偿和监管提供气象支撑。完善林业气象服务保障体系,推动纳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示范区建设,提升林区防火、防虫、防病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建设草原沙化气象监测预警体系,为典型草原退化沙化、植被恢复、沙地生态产业化等政策制定提供气候事实依据。开展黑土地风侵蚀、水侵蚀和冻融侵蚀气象影响技术研究。(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森林、草原、河湖生态和碳汇等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监测和气候影响评估,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提供气象支撑。积极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建立风电、光伏发电功率监测预报业务。积极参与国家冰雪旅游带建设,促进冰雪产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特色气候资源,助力全域旅游和康养产业发展,推动国家气候标志、中国天然氧吧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评选。(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气象事业发展项目建设纳入重大项目库,气象工作任务落实纳入政府考核。旗气象局要加强意见实施的综合协调和工作评价,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资金、用地保障,形成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合力。
(二)加强法治保障。加快建设地方气象标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落实各部门、各行业自建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的要求,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人才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各级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专业领域,落实气象高层次人才属地化管理配套政策。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奖励机制。
(四)加强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经费投入,加快全旗气象基础能力建设。落实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地方气象事业运行、建设项目和因地方性政策而增加的公用、医疗、养老及津补贴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保障。积极引导行业、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此通知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