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和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实施“光伏+”复合光伏、居民屋顶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等4大工程,推动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均需安装光伏发电项目。新改扩建屋顶投影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安装屋顶光伏的,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积极探索实施农(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企业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2023-2027年,全县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
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提升清洁电力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消纳存储能力。探索光伏、风电、水电、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从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三个角度布点储能设施,推进民用充电设施配套增加储能功能,重点推进云和县100MW/2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2027年建成投产。
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在符合用地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农光互补项目,支持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城市天然气等能源项目建设,做好家庭屋顶户用光伏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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