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推动西藏电力系统构网型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应用的通知提出,综合考虑电力保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对西藏电网整体的影响等因素,鼓励在阿里地区、那曲市,日喀则市,拉萨市等地区先行先试,支持在其他地区稳妥推进。
通知表示,对于构网型储能试点项目,实行优先调度保障措施。鼓励试点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申报国家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原文如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16小时前
安徽省工信厅11月22日
中国能建11月22日
储能综合11月22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11月22日
纳晖储能11月22日
中国华电11月21日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11月21日
马关县人民政府11月21日
北极星售电网8小时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小时前
安徽省能源局13小时前
广东省能源局14小时前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16小时前
广东省能源局16小时前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17小时前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11月22日
福建能监办11月22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11月21日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11月20日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月07日
中国华能09月18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9月1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2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2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15日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14日
阿里地区发改委05月1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09日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