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发布《黔西南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能源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保障性电源和结构调节性电源。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黔西南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浅层地热能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供暖制冷应用。加快兴义母奈、晴隆莲花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推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加快实施城市配电网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全文如下: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发〔2023〕7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州级相关单位:
《黔西南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15 号)有关要求,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按照州委“123456”总体思路,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聚焦“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城市形象定位,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市场导向,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州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我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 2020 年降低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 2020 年降低 18%,绿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明显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大力推进能效提升,持续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在白酒、煤电、有色金属、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发展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全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兴义清水河、普安青山等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低碳型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振华三期、晖阳等锂电池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铝合金精深加工,着力打造铝合金新材料、锂电池新材料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义龙新区管委会。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义龙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创建,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南北盘江·红水河整体品牌建设工程,着力构建农产品品牌体系,打造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进农业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建设,提高具有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生产比例。加大农产品品牌申报认证力度,到 2025 年,新增培育“两品一标”、名特优新等农产品品牌 10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8%。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3 万亩,完成 1 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耕地有效灌溉率达到 55%。(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旅游业绿色提质,因地制宜开发类型多样的生态旅游产品,依托兴义万峰林、马岭河峡谷、贞丰双乳峰、晴隆二十四道拐等星级旅游风景名胜区,把黔西南州建设为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鼓励旅游景区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打造“全电景区”。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创建,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培育省级会展业标准化试点,倡导会展业绿色低碳节约办会办展,推动办会办展设施循环使用。培育壮大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绿色流通主体,倡导高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贸促会)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建设,持续做好大生态工程包项目申报及工程进度的推进。指导开发区探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设。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高效利用为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市场主体,积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数据、大健康、全域旅游、绿色无公害有机生态农业、林下种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推动鹏昇、腾翼、高能等节能环保领域重点企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探索推进县级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建设节水型标杆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企业。推行环境托管服务,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模式)试点。(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林业局、州农业农村局)
(五)提升开发区循环化水平。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开发区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聚焦首位产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形成集群发展效应,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全面实施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引导激励商贸流通企业绿色升级,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发展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等,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鼓励州内物流企业采购新能源电动车从事物流运输。鼓励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开展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提升智慧物流、绿色物流水平。积极培育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一)打造绿色物流。加速打通南下珠江出省水运通道,引导运输企业公转水多式联运。支持黄百铁路货场、望谟蔗香港等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配合省级推进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相关工作,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良性发展。加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湖泊库区使用纯电动旅游船。鼓励 400 总吨以上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推进兴义万峰林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加快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兴义万峰林机场公司)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鼓励兴义市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建立现代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建成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等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加快兴义、兴仁、安龙等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以供销社系统和民营重点回收企业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废旧家电、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积极扩苖绣、布依刺绣、箱包等绿色低碳产品和薏仁米、茶叶、花卉、精品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等出口。全力推动“黔货出山”,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持续打响“贵州绿色农产品·吃出健康好味道”品牌。(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一)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大力实施“幸福金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推动监管国有企业将绿色采购纳入企业采购体系。探索“生活 plus”等电商平台和各地生活服务平台设立绿色产品专区,支持大润发超市等实体商超设立绿色商品销售专区。推进绿色电力交易。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州财政局)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开展“贵州生态日”等系列活动,配合省级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深入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管理,建立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大力推进班线客运定制化服务。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打造最美绿色生态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样板标杆,推进 80%以上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局、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妇联)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一)推动能源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保障性电源和结构调节性电源。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推进 66 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黔西南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浅层地热能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供暖制冷应用。加快兴义母奈、晴隆莲花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推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加快实施城市配电网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实现县县通天然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能源局、金州电力有限公司)
(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快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到 2025 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5.01万立方米/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 300 公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提升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全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6%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完成兴义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配合打造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一个平台、一张网”。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推进设市城市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加快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配套建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全州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
(三)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推行“环保管家”管理模式,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面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加大山区绿色公路建设难点技术攻关。推进兴义万峰林机场建设绿色空港。推进废旧路面材料在低等级公路面层中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兴义万峰林机场公司)
(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因素。优化城乡空间格局,推动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兴义、兴仁等建设“无废城市”。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30 户以上自然村组覆盖率达到 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实现 30户以上自然村亮化工程全覆盖。(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六、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
(一)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黔西南州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储备林建设,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管理,开展兴仁麻沙河、册亨者楼河、望谟八步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深化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煤矿废水治理提升。分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工业、柴油货车、船舶、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管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行业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源头治理工程。到 2025 年,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全部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能源局)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一)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配合省级征集发布一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力争将义龙新区打造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到 2025 年,全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 10 家以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达到 5 家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60 家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州外研发+州内转化”试点,力争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绿色技术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一)强化法规政策支撑。有序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制定修订工作。从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
(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贯彻执行省绿色电价政策、供水供气居民阶梯价格制度。按照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指导县市调整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项目。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严格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州税务局、州水务局)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加快发展绿色信贷,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绿色融资实现较快增长。加快发展绿色农业保险、清洁能源保险、绿色工业保险、环保责任险等险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券。将符合条件且有上市意愿的绿色企业纳入州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州金融办、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黔西南银保监分局)
(五)完善绿色统计标准体系。执行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配合修订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加强社会团体、大型龙头企业等组织和单位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配合建立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深入实施水权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动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
九、强化组织实施
(一)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义龙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州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部署、总结、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进一步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清单化各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全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显著成就、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