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山东能监办发文《积极推动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持续推动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和服务工作。
一是指导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方案标准制定。推动电网企业制定了接网工程回购容缺办理机制,加快回购工作进程。
二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工作的监管督导。对已启动回购流程的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推进”,按月组织电网企业报送回购进展。
三是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对于具备回购条件的项目,要求电网企业明确回购计划进度和完成计划。
全文如下:
山东能源监管办积极推动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新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23年3月底,风电光伏装机达到6885万千瓦。为持续推动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的服务新能源行业发展,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动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和服务工作。
一是指导电网企业做好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方案标准制定。组织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座谈交流,督导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新能源发电企业接网工程回购工作方案,明确了回购条件、部门职责、流程时限等。推动电网企业制定了接网工程回购容缺办理机制,加快回购工作进程。
二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回购工作的监管督导。对已启动回购流程的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推进”,按月组织电网企业报送回购进展,及时研判回购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电网企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主动与新能源项目做好沟通协调,具备条件的项目在双方协商下快速推进。
三是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督导电网企业对全省新能源发电企业接网工程情况按月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具备回购条件的项目,要求电网企业明确回购计划进度和完成计划,并及时开展回购工作。定期听取电网企业、新能源企业对接网工程项目回购情况的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立足工作职能,督导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统筹协调,做好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并网服务和接网工程回购监管工作,服务新能源行业发展,助力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