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联合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共同编制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范本)》。现予转发,供光伏电站投资者与屋顶业主等各方参考。附件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范本)》(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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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2023-04-20 09:53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日前,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联合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共同编制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范本)》。现予转发,供光伏电站投资者与屋顶业主等各方参考。

附件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范本)》(点击下载)

附件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编制说明)》(点击下载)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

编制说明

2023年02月21日

1.背景意义

(1)现状

分布式光伏电站是相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而言的分类,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定义为“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安装在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任一并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指所发电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产生的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系统消纳的并网模式;“全额上网”模式,即指光伏电站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后全部并入国家电网的并网模式。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并网模式直接决定项目的开发模式。对于“全额上网”的电站项目,因电站所发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因此,投资方与屋顶业主间是单纯的租赁关系,双方签署《屋顶租赁及使用合同》,约定屋顶租期、租金、屋顶使用及维修等,投资方自行完成电站建设,所发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而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电站投资者通常与屋顶业主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屋顶租赁与使用协议》(以下简称“EMC合同”)。EMC合同具有合同能源管理与屋顶租赁的双重属性,业主不仅仅是屋顶出租方,也是光伏电站的用电企业(业主将屋顶出租给第三方的除外)。EMC合同中往往在对屋顶租赁有关的期限、租金等进行约定的同时,还会对业主用电的电价(如给予业主一定的电价优惠用以抵充屋顶租金)、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进行约定。

EMC合同相比屋顶租赁合同而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会更加复杂。此外,租赁合同的条款相对比较成熟,合同双方的接受度也较高。因此在EMC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情况和概率也会比租赁合同高,纠纷情形也会比租赁合同复杂。

对投资人而言,分布式光伏系建设在房屋产权人屋顶上,在产权人控制的地域内,投资人在使用光伏电站或在履行EMC合同过程中将处处受制于产权人的行为,故作为投资人,在EMC合同中如何保障其有效运营光伏电站,并按照约定保障其运营收益显得格外重要。

对屋顶产权方、用电方而言,其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了解度或专业度肯定不如光伏电站的投资方,有些投资方电站建设过程存在野蛮施工、违规运营等,从而严重损害产权方或用电方的合法利益,甚至给产权方造成停工停产的风险。因此,在EMC合同中如何保障产权方、用电方的合法利益也需要在EMC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

(2)目的

本文件对电站投资者与屋顶业主就能源管理合作过程中,已出现的或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做了相对完善的约定。目的是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促成合作;保证在项目运营的整个周期内,双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适用对象是在洽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甲乙双方。

(3)意义

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场,保护合同甲乙双方的利益,增加业主和社会各界对开发光伏项目的信心,实现各方共赢。提升光伏在老百姓心中的认同感,让高质量光伏无处不在,让全国人民爱上光伏。

2.文件编制组成员

赵永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电建筑专委会常务副秘书长、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静,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光电建筑设计分会常务副秘书长、浙江省智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筹)秘书长。

徐立海,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行业领域主要为建设工程、能源、争议解决等。

王威,中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行业领域主要为能源与自然资源、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等。

李剑峰,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杭州天裕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江,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智慧综合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泛太能源环境(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俊,杭州昀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寿方亮,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绿色低碳事业部律师,执业行业领域主要是为企业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与并购提供服务。

冯毓敏,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会长助理、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俞蓉,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会长助理、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3.文件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讨论确定要解决那些问题。2022年9月26日,开会讨论确定几种类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模板,主要解决的行业痛点问题有哪些。

第二阶段,起草初稿。2022年10月,起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初稿。

第三阶段,修改初稿。2022年11月17日,根据光伏企业在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过程中,已出现的或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修改。

第四阶段,增加“条文备注”。2022年11月-12月,鉴于合同模板的普适性,对部分条文增加了“条文备注”,便于使用者综合考虑。

4.文件编制重点

聚焦光伏企业在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过程中,已出现的或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约定;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促成合作;保证在项目运营的整个周期内,双方友好合作,互利共赢。具体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与电价相关的支付、电力消纳等问题。

第二,电费收取存在困难,怎样能在合同中约定,使得电费顺利收取。

第三,因征收拆迁、破产拍卖、园区产业升级致使屋顶业主变动等情况导致的资产归属、权益变更、破产之后履约等问题。

第四,彩钢瓦翻瓦等修葺、翻修等引起的纠纷,或者致使光伏企业遭受损失,或者业主不缴纳电费等问题。

第五,从哪些维度约定,能够促成项目投资。

5.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冲突关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编制组

202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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