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普陀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农业、交通、生态、太阳能风能气候资源等专业观测网。
通知还指出,围绕打造六横先进制造和清洁能源岛,加强LNG、氢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气象精细化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探索海上风电场有效风速和风功率预报。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普陀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普陀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0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舟政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陀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普陀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普陀提供优质气象服务保障。到2025年,基本建成综合监测立体化、预报预警网格化、服务保障精细化的现代化气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气象预报准确率、气象服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水平与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到2035年,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普陀辨识度的标志性气象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海洋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对台风、入海强对流、海上大风、暴雨、海雾等主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关键项目的支持,加快气象预报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和服务精细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市级海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立,支持海洋气象研究实验室、野外观测试验基地、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气象科普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经信局、区科协。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筑牢海洋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聚焦高水平平安普陀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气象对防汛防台抗旱、应对极端天气、海上安全、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支撑作用。建立气象与应急管理、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海岛旅游等涉海安全监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迭代升级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支撑系统,重要气象信息融入海上智控等应用场景。依托数智预报产品优化小流域山洪等灾害联合预警。完善全媒体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建设应用气象预警码,推进智慧村社等平台实时接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深化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开展面向敏感地区、行业、重点区域和特定人群的精准靶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港航分中心)
(三)提升海洋气象精密监测能力。深入实施“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1部X波段相控阵高精度天气雷达,与全市S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形成组网协同观测,实现对强对流等中小尺度突发性强天气系统的立体监测,为有效开展精准预警提供支撑。完善地面自动气象站布点,按照海岛陆域监测密度3公里1个站,主要港口、航道、锚地和涉海活动重点区域气象代表站全覆盖的目标,补充建设自动气象站。探索利用商船、渔船、浮标布设自动气象站,拓宽涉海气象监测区域。完善农业、交通、生态、太阳能风能气候资源等专业观测网。提升气象多源协同观测、装备运维保障和监测数据质控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港航分中心、各镇〔街道、管委会〕)
(四)提升海洋气象精准预报能力。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初步形成“四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强天气发生潜势、提前1天预报逐三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升级气象业务设施设备,提升气象海量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型监测数据在气象预报中的应用,依托省市算力,创新算法,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搭建集约高效、智能协同的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和强天气追踪预警业务平台。(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提升海洋气象精细服务能力。围绕打造六横先进制造和清洁能源岛,加强LNG、氢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气象精细化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探索海上风电场有效风速和风功率预报。针对海岛旅游产业,加强主要景区、涉海游乐区气象发布,拓展游客气象导引服务。针对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天气等,加强水资源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实施“耕云”行动,提高海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移动监测设施,提升大型户外活动的现场应急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广旅体局、六横镇)
(六)推进气象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持续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项目。开发保险气象指数,构建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主动防灾意识和能力。面向健康生活、交通出行、户外运动、旅游康养等领域,深化“气象+”基础研究,改进观星指数、观日指数、海钓指数、出行指数各类气象服务指数产品,开展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围绕乡村振兴、“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星辰大海计划,拓展和深化海水养殖、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跳岛游等气象服务。健全气象科普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教育研学基地建设,打造普陀渔业气象博物馆(科普馆)。(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档案馆、六横镇)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站,加强温室气体浓度、负氧离子、灰霾等气象要素监测研究与动态评估。强化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联合预报预警,引进污染源大气扩散预报模式,提升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气象支撑能力。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挖掘海岛气象旅游资源,推进海岛生态气候资源普查和利用,积极争创天然氧吧、避暑气候胜地、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村落等省级气候生态品牌,增加优质气候生态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建设高质量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人才纳入区人才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纳入区人才政策享受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申报人才工程(计划)。支持地方气象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委托省气象局统一组织实施。探索气象高层次人才和海洋、新技术等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柔性引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气象专家驻普陀开展研究。建立气象人才业务培训、实践实训、现代师徒等制度。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大气象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做好资金保障,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和资金等保障,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健全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加强气象安全监管,加强气象标准体系建设,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资料使用等活动。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