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明牌珠宝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认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25 日下午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
此外,明牌珠宝存在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规定。董事长虞阿五、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虞豪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了解,明牌珠宝成立于2002年,于2011年上市,经营范围涵盖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饰品、贵金属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文物法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023年2月4日,明牌珠宝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本次签订的协议,公司拟在柯桥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区域内投资建设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0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二期建设6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及4GW产能的HJT技术电池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总用地面积约380亩(一期 210 亩),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