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能源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将聚焦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供电服务、资质信用、行政执法、国家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地等七方面主责主业,以高质量监管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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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能源监管有哪些重点工作?能源监管工作将怎样进一步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深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在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电力安全风险时,会加强哪些督查检查?哪些国家重大能源规划、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将被加强监督?《工作要点》对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指引。
着眼长远 统筹市场建设与市场监管
在2023年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指出,高质量做好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做到“六个聚焦”。其中,“聚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好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位列“六个聚焦”首位。
回顾2022年,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正逐步加速。
2022年1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布;11月,《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主要任务,也就市场成员、市场构成与价格、现货市场运营等作出细则性规定。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历史性突破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60%,市场主体数量超过60万家,年度、月度交易电量占全部交易电量比重超95%,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市场电量比例还会越来越大。
保障能源安全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工作要点》明确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强化市场监管,从长远的角度和机制层面履行能源安全保供职责是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2023年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年,必须全力推进。在市场监管方面,重点做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市场秩序监管3项工作。这项任务的核心是统筹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要点》聚焦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在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明确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市场基础规则制度的统一,畅通市场主体和各要素资源的公平高效流动;要加快区域市场建设,实现省间电力资源优化互济和应急状态下的余缺调节;要进一步发挥中长期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作用,保障地方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在全面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方面,明确要强化地方不当干预行为监管,加强对各地交易方案的独立审查评估;要加强电力调度交易监管,开展针对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和市场委员会的监管机制设计;要对电力现货试点、市场交易秩序、电网代理购电、电价政策执行、信息披露报送等实施常态化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突出重点 做能源安全的“守护者”
高质量做好新年度能源监管工作,就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充分预估面临的困难挑战。《工作要点》聚焦安全风险防控、国家重大能源政策实施,积极应对经济快速恢复发展对能源保供的压力将不断加大、电力运行安全风险叠加等情况。
在安全监管方面,《工作要点》强调要坚守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底线,重点加强直流输电系统、重要输变电设施、电力二次系统和电力监控系统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并要求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着力完善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尤其针对水电站大坝安全、海上风电施工安全等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切实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监管工作是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抓重点、管大事,而不是面面俱到。”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要点》强调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对国家重大能源规划政策,以及国家能源局审批的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实施监管。
在行业监管方面,围绕能源保供协调,要督促地方政府部门和能源企业履行保供主体责任,加强对电煤、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需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围绕重大能源规划政策落实,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电力驻点综合监管,并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火电规划建设情况、重点煤炭企业增产情况监管。围绕重大能源项目落地监管,持续跟踪国家能源局审批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水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推进落实情况,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
此外,《工作要点》明确7方面23条重点工作,除以上重点工作以外,还要求相关部门围绕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共性突出问题等强化监管。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点》整合市场监管、安全监管、资质监管三个领域的工作内容,以便于系统指引各派出机构集中力量,合并开展监管任务,减少对地方和企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