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山东省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通报了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针对“存在部分风电项目未批先建”、“土地要素保障存在薄弱环节,破解要素制约不到位”、“惠民县某企业农光互补项目有‘光’无‘农’”整改进度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今后将持续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土地要素保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待下达建设用地规模后,将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同时,积极为新能源项目落实用地保障,配合发改部门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使用国家、省级指标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意见,督促相关县区尽快完成具备完善用地手续条件风电项目的用地审批、供地手续,保障项目用地。、
全文如下:
中共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全市新能源风电、光伏领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专项巡察组对全市新能源(风电、光伏)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分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召开新能源领域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并坚持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计划。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市新能源(风电、光伏)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落实”。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3个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有关县(市、区)局进行指导、调研,督促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全市新能源(风电、光伏)领域专项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3项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部分风电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风电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均已将违法用地线索移送至县、区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对占用耕地较大的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发现违法占地问题及时督促县市区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对我市新能源领域建设项目重点关注,利用土地卫片、空天地监管等技术手段,加强日常执法巡查,防止出现违法占地行为。
2.针对“土地要素保障存在薄弱环节,破解要素制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根据部、省要求,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最新成果已于10月14日取得批复,为滨州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预留空间,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报批建设用地条件的,统筹市、县指标,予以用地保障。今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复风电项目6个,批复总面积111.8亩;市局已上报省厅待审查风电项目1个,面积9.4亩。
3.针对“惠民县某企业农光互补项目有‘光’无‘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督促镇政府对该项目落实农业生产,确保土地不撂荒,该项目用地已全部种植了芦笋和大豆。二是督促其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于2022年8月19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三是加强后期管护,保持耕地属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倾力抓班子、带队伍、强服务、惠民生,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中。
(二)深入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事项,继续压实责任、按时序推进,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持续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土地要素保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待下达建设用地规模后,将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同时,积极为新能源项目落实用地保障,配合发改部门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使用国家、省级指标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意见,督促相关县区尽快完成具备完善用地手续条件风电项目的用地审批、供地手续,保障项目用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3186937;邮寄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287号,邮编:256600;电子邮箱:bztdly@163.com。
中共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