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2022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参与交易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超出绿电交易合同结算电量之和外的正偏差部分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执行政府定价;上网电量低于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之和的负偏差部分按照合同均价*0.1倍予以偏差考核结算,偏差考核结算电费纳入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的不平衡资金,按期分摊返还。
原文如下:
苏州市人民政府05月14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05月13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5月10日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05月08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07日
人民网04月28日
中国电力报04月26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4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3日
今日蒙电03月20日
电联新媒昨天
西北能监局昨天
财政部昨天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人民网昨天
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昨天
硕电汇昨天
人民日报昨天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南方电网报前天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4月18日
旬邑县人民政府04月11日
陕西发改委04月08日
陕西略阳县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04月08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19日
大荔县人民政府03月07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03月01日
岐山县人民政府02月22日
陕西岐山县招商局02月19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02月09日
国家林草局驻西安专员办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