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浙江嘉兴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原文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
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国家高新区,八字路北侧、康和路东侧、瑞丰街西侧;
建设单位: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额206573万元,总用地面积165057平方米(约折合 247.6 亩),建筑面积224564.24 平方米,购置层压机、汇流条焊接机、全自动流水线等设备,投产后可年产12GW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浓水回用于冷却水补水,划片废水经厂区内沉淀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焊接废气产生点红外照射加热处进行整体密闭收集后经过4套精密过滤除尘+沸石转轮+RTO 装置处理后与RTO补充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一起各通过1根2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接线盒焊接、组件层压废气、正反面清洁废气和固化间废气经收集后排入3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各自通1根21.5米高排气筒排放。检验室产生的二甲苯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并通过 2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各自通过 1 根2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施工技术。加强管理,保持航道通畅,合理疏导船只,控制鸣笛次数。
4、固废:废胶带、废边角料(含 EVA 和背板)、一般废包装物、废过滤装置、污泥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物、沾染化学物质的废擦拭物、废助焊剂、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灯管、废沸石、含油抹布手套按规定暂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