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连城数控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900.00万股(含),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若按照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16.77%,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单晶炉扩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单晶炉扩产项目实施期为1.5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城凯克斯,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项目投资测:
2、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设备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设备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5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连城凯克斯。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 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光伏电池片项目产品主要是ALD设备,光 伏组件设备项目的产品主要为串焊机、叠焊机和排版机。
项目投资测算:
3、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衬底加工装备生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衬底加工装备生产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 实施主体为连城凯克斯,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主要生产合成炉、感应炉、电阻炉等。
项目投资测算:
4、电子级银粉扩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电子级银粉扩产项目建设期 2 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连银新材 料有限公司,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基本预 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项目投资测算 :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 25,560.01 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投资、建筑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基本预设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估算如下:
5、补充流动资金测算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除用于上述“单晶炉扩产项目”、“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设备项目”、“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衬底加工装备生产项目”、“电子级银粉扩产项目”外,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未来规划等经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35,451.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