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通过“一体化”虚拟电厂等聚合模式参与电网运行和市场交易,原则上不占用大电网的调峰资源,对占用大电网公共和商业化调节资源的,按相关市场规则规定执行。
本办法重点指导推进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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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监管办05月29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05月23日
山西省能源局05月15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5月14日
山西省能源局05月13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