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可再生能源比重。在城镇建筑、公共设施、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新建民用建筑100%落实强制性绿色建筑标准。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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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十四五全面推广建筑分布式光伏

2022-05-20 14:04 来源: 顺义区人民政府 

今年1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可再生能源比重。在城镇建筑、公共设施、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新建民用建筑100%落实强制性绿色建筑标准。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推进农村住房墙体节能改造。全面推广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

详情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全面总结工作成效,系统识别主要问题 2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2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战略机遇 9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9

第二章深入落实环保新要求,科学确定规划目标 1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3

第三节 规划目标 14

第四节 指标体系 16

第三章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 18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18

第二节 构建高端绿色产业体系 19

第三节 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水平 20

第四节 健全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 22

第四章 多措并举,守护蓝天白云新常态 23

第一节 深化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3

第二节 建立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机制 26

第五章 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27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质量安全,加强水资源管理 27

第二节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 28

第三节 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9

第四节 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30

第六章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面保障农产品安全 35

第一节 强化基础保障 35

第二节 强化预防和保护 36

第三节 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 36

第七章 加强生态建设,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37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37

第二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38

第八章 严格控制环境风险,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41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41

第二节 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44

第三节 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 45

第四节 健全环境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45

第九章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保制度保障 47

第一节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47

第二节 深化监管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50

第十章 统筹完善规划保障体系 52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阶段。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对顺义区落实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做好首都功能的优化提升和服务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两区)建设、深化和发扬“第一国门意识”、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改善老百姓关注的环境质量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努力实现“低碳、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美丽顺义为最终目标,提出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思路和重点工作方向,是推动顺义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全面总结工作成效,系统识别主要问题

全面总结顺义区“十三五”以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根据国家、北京市、顺义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研判“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压力。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顺义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一、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

空气质量大幅明显改善,“气质”显著提升。2020年,我区PM2.5年均浓度实现历史性突破,降至3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50.7%,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成为唯一达标的非生态涵养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保持在个位数。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为25、56微克/立方米,均创新低,实现稳定达标。蓝天“含金量”明显提升,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199天增加到2020年的276天,重污染天由49天减少到7天,蓝天白云成为顺义宜居的新常态。水环境质量突破性改善,全区优良河长比例“两升一降”。2020年,国家、市级环境质量评价的监测主要河流中Ⅰ~Ⅲ类、IV~V类河段分别较2015年提升45.1个和37.2个百分点,劣V类河流断面较2015年减少82.3个百分点。2个国家级、5个市级考核断面全部优于考核标准,7个市级生态补偿断面扣缴补偿金313.5万元,同比下降78%,是2015年1.45亿元的1/46。全区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连续5年保持100%,超额完成双90%目标。碳排放稳中有降。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均完成“十三五”和2020年任务目标。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63.02,为良好水平,较2016年有所提高。

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及7个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相关工作,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构建新时代环境治理体系。印发实施《顺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决策部署。定期通过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镇街书记会议等,调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就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煤减煤效果显著。2017年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356个村完成“煤改清洁能源”,17余万户实现清洁取暖,压减燃煤140万吨,直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900吨、氮氧化物4116吨、烟尘2912吨、挥发性有机物252吨。二是移动源进一步低排放化。淘汰老旧机动车6.21万辆,固定式遥感系统筛查超标车29.27万辆。路检机动车94.76万辆次,处罚6.63万辆次,率先在全市实现境内公交100%新能源化。三是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措施力度持续加大。清理整治“散乱污”7161家,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963蒸吨,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升级改造1800家,实施排污许可管理1868家。四是扬尘精细化管控效果显现。以工地、裸地、道路清扫保洁为工作重点开展精细化治理,降尘量逐年降低,2020年降至4.3吨/平方公里·月,排名全市第一。五是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停限产企业由74家增加到201家,工地清单由单一房建工地扩充到房建、市政、水务、公路、园林5个部门,道路清单由58条道路增加到109条。六是全力以赴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秋冬季PM2.5浓度由2017—2018年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2021年的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逐年向好。2021年起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2.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全覆盖。在国、市考核断面基础上,建立4个出境断面在线监测子站、85个区级补偿断面手工监测点,27个黑臭水体监测点,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区31条河流、25个镇街的地表水状况监测网络。二是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构建“预警、通报、考核”机制,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通报结果,结合区河长办考核通报机制,压实属地责任,针对排名靠后、水质波动的属地,开展现场帮扶和联合巡查,推进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三是饮用水源地管理严字当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检查,保障饮用水安全;有序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定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监测,地下水监测合格率100%。四是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实施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来,6个区镇级再生水厂全部通水运行,12个城镇再生水厂投入运营,污水处理能力32.65万吨/日,全区污水处理率由2016年的85.4%提高到2020年的95.1%。建设287个村的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3%。五是入河排口治理不断精细化。印发实施《顺义区入河排口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排查入河排口1332个,全面推进入河排口清理整治。搭建了26套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施,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初见成效。六是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印发实施《顺义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级河长体系,压实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巡河并整改,累计解决河渠道、小微水体环境问题3.5万处。七是生态补水取得新进展。将南水北调中线水引入潮白河水源地,五年累计补水3.2亿立方米。

3.净土保卫战扎实稳步推进。

一是推进土壤详查,健全土壤监测网络。完成490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及216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点位核实工作,未发现污染超标状况。二是强化耕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环境安全。印发实施《顺义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全区48万亩耕地土壤质量均为优先保护类,无受污染耕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和农膜回收,绿色防控覆盖面积达到4.9万亩,全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较2016年降低48.7%和35.3%。三是强化源头和风险管控。印发实施《顺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顺义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重金属污染防控。建立废旧电池回收转运体系,共回收废旧铅蓄电池3986余吨。

4.农村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努力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由73.43%提高到9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治污工程共计开工建设256个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发现、整改各类村环境问题14万处。全区所有村庄配置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生活垃圾得到全部处理。三是积极开展厕所革命。截至2020年底,完成6368户的户厕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9.3%;完成626座公厕达标改造任务,完成率100%,三类以上公厕比例达到100%。

四、绿色发展水平提档升级

一是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疏解退出369家污染企业或一般制造业,年耗能减少4.5万吨标准煤,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161家,“高精尖”项目加快推进,2020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37个,累计10家企业入选国家绿色制造名单。二是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全区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三是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88%,完成了“十三五”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目标。全区用水总量下降至1.7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至9.2立方米,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四是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推进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和环保提标改造工作,居民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减燃煤140万吨;燕京啤酒、鑫海韵通等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累计节能约4万吨标准煤,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出台顺义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规模达到120兆瓦,位居全市首位。五是绿色发展生态空间不断扩大,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拆除腾退违章建筑,实施留白增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28.84%增加到2020年的32.78%。

五、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利用科技手段指导精准治污。通过建设600个空气质量小微站、1100套餐饮油烟浓度(状态)在线监测系统、27套7参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构建立体的大气污染综合监管指挥平台。通过建设4个河流断面在线监测、27个入河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构建水污染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治污。二是生态环境执法不断深入。积极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强化行刑衔接,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开展点穴执法、全时执法、精准执法。强化进京路口和区内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车检查,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移动执法等系统,提升执法效能。三是环境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建立了包括大气污染监管平台、环保网格巡查APP、顺义环保在线平台等环境管理应用平台,实现了空气质量、餐饮油烟、水环境监测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并进行数据分析。

六、生态环保宣教深入人心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品牌活动。环保网格员知识竞赛、中小学生环保主题演讲等已成为我区环保品牌活动,被市级媒体多次报道。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利用“顺义生态环境”微信、微博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等,近三年点击量670余万次。三是不断开拓宣传教育资源。将生态环境教育“课堂”延伸至全区4家环境教育基地、3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不断拓宽生态宣教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深入开展环保主题教育。开展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率,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是实施《顺义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建设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的重要阶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将发生深刻转变,生态环境保护亦面临新的挑战。

一、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更高要求

顺义区产业结构逐步“高精尖”化,高精尖项目落地数位居全市前列,但万元GDP能耗和碳排放仍有下降空间。顺义区能源结构逐步优化,但能源消费刚性需求比例依然较高,仍旧主要依赖化石能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比例较低,同时尚未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治理格局和有效减碳措施,现阶段低碳发展水平难以支撑碳达峰稳中有降并持续下降的刚性减量目标。

二、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加大

“十三五”以来顺义区PM2.5改善幅度分别为10.4、14.0、7.0和6.0微克,改善空间逐年缩小,工作措施的精细度、精确度、持久度还有待加强。2018年以来,臭氧超过PM2.5成为顺义区的主要污染物,臭氧污染的挑战逐渐凸显。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来源多、分布散,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区VOCs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状态,VOCs治理将成为“十四五”时期顺义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

三、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面临挑战

顺义区供水水源单一,供水以地下水为主,随着经济发展水资源需求不断提升,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地表水仍有部分断面不达标,超标水体主要表现为有机物、氨氮和总磷浓度高。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部分河道生态水量不足,生态补水量与生态环境用水需求间有一定差距,河湖自净能力差。多数河流的流速极缓,藻类大量增殖,水体通透性有待提高,溶解氧浓度较低,水生态系统脆弱,其服务功能和生态价值有待改善。

非点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顺义区雨季的河流污染物浓度已明显高于非雨季,而系统有效的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存在雨污合流问题,同时农业农村污染源造成的非点源污染仍然缺乏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其污染物入河量控制难度较大。

四、生态系统稳定性不足

顺义区生态建设仅有森林覆盖率等基本指标,缺乏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约束和要求。大面积景观生态林主要集中在郊区,生态空间连通性较弱,生态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中植物配置品种较单调,群落结构层次较少,单位面积内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对较低。与生态状况和质量相关的湿地、森林、动植物等生物多样性监测指标、内容、频次、方案等有待完善。

五、固体废物减量化效果不明显、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

城市发展对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客观需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异味较大等问题,需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垃圾处理方式解决。粮食作物秸秆资源化存在着“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问题。另外,顺义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产量较大,导致全过程监管难度大。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的战略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入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也是成效最好的时期。从“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十九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目标,再到2018年确立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到2035年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并明确了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方向。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两区”建设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全新机遇。坚持以服务首都发展为统领,落实“平原新城看顺义”的目标要求,紧抓机遇、奋勇争先,科学谋划安排“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总体发展方向,以努力实现“低碳、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美丽顺义为最终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从结构调整中挖掘质量改善的潜力,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统筹河东与河西区域发展。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导向,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和分区、分类指导,研究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严守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采用区域规划环评等技术手段指导全区发展规划布局。

第二章 深入落实环保新要求,科学确定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从推动顺义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防范城市环境风险等需求的角度提出规划总体目标。借鉴生态环境良好城市的规划经验,兼顾国家、北京市要求和顺义区生态环境实际情况,构建顺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牢牢把握“两区”建设机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和城市环境建设,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构建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建设“业强城优生活美”的首都重点平原新城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总体发展方向,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老百姓关注的环境质量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化环境治理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大气、水、土壤、噪声等领域污染治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源头防控,持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综合环境承载力。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综合利用技术、经济等手段,精细管理、科学施策、因地制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规划目标

2035年的远景目标为:全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实现明显进展,“低碳、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顺义基本建成。

2025年的主要目标为:全区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空间质量更加优化,环境风险得到有效保障,“低碳、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顺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低碳: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碳排放稳中有降。到2025年,碳排放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北京市要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2%。

——天蓝: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守护蓝天白云新常态,着重推动PM2.5指标控制,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到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达到北京市要求,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率达到北京市要求。

——水清: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好转。到2025年,消除劣Ⅴ类水体,地表水国考、市考断面达标比例达到100%,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5%,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达到北京市要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土净: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到2025年,土壤监测体系覆盖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北京市要求。

——地绿:绿色空间格局不断优化,生态质量稳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达到北京市要求,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

第四节 指标体系

结合顺义区实际,从碳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污染物减排共4个方面建立指标体系。考虑到不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复杂性与系统性,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共性和差异性,指标包括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与特色指标。

第三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

以实现碳中和为目标,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四大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顺义区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加大可再生能源比重。在城镇建筑、公共设施、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继续实施配网升级改造,稳步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颠覆性技术,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常规能源系统保障的原则,全面推广太阳能、地热能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智能耦合发展,完善农村新能源利用体系,鼓励风能、太阳能、沼气、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到2025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2%以上。

控制煤炭、天然气、油品等化石能源消费。巩固无煤化成果,全面强化煤质管控,坚决打击坐商、游商售煤行为,严控散煤销售,定期在相关镇、村中设置巡查岗,坚决防止散煤复燃的现象发生。推进河南村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和散煤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天然气利用由中心区和新城向乡镇及农村地区拓展。严控机动车、工业等领域柴油、煤油消耗。

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实施沼气工程,推动农村沼气转型升级,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全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和老旧热网更新改造。在适宜地区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努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能耗“双控”目标为中心,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从建立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机制、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降耗政策宣传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挖掘用能单位在管理节能及技术节能方面的节能潜力。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达到北京市要求。

第二节 构建高端绿色产业体系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发展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加强航空、钢铁、汽车、物流、建筑等重点行业能耗管控和数据中心、5G等项目能耗监控,高标准引导和规范新兴信息产业发展。到2025年,实现80%重点领域使用节能设施。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低碳改造。动态更新工业企业碳排放清单,推动重点碳排放企业,实施生产工艺、能源系统优化项目,加速碳转型,降低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加快节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树立一批节能标杆企业。

第三节 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水平

聚焦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筑、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一、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民用建筑100%落实强制性绿色建筑标准。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推进农村住房墙体节能改造。全面推广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广绿色建筑材料使用,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开展综合能耗限额管理。实施办公楼空调系统、照明、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推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二、加快绿色交通发展

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发展高效城市配送模式,利用“互联网+”促进物流等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建设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引导货运物流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构建绿色出行结构。全区形成以轨道交通为对外交通主骨架、常规地面公交为重要组成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化公共交通,充分利用智能交通技术和设备,提高公交系统整体效率。构建分类、连续的步行和自行车网络系统,创造安全、舒适、宜人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优化公共交通与步行和自行车进行接驳换乘的设施条件。构建“公交+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模式,绿色出行比例达76%。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燃油车置换新能源汽车。推进渣土、机场大巴、邮政、快递、旅游等重点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公共领域示范先行,在公交、出租、环卫、公务领域更新及新增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100%。鼓励物流车辆由燃油车辆置换为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货运(4.5吨以下)车辆为纯电动车。

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创建。加快建设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优先在重要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停车换乘(P+R)和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示范站,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加快园区充电设施建设,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充电设施。

三、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继续加大政府对共性关键绿色技术、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的采购力度,并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绿色包装、绿色建材的应用,进一步拓宽绿色采购的范围;引领绿色采购,促进绿色消费,引导人民群众建立碳减排意识,主动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

四、增强城市系统碳汇能力

落实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扩大森林面积,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通过增加公园绿地、构建森林社区、建设小微绿地等,持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

第四节 健全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

健全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体系,定期编制碳排放清单。完成碳总量和碳强度控制目标,严格控制碳排放。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等工作,扎实做好与国家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接等工作。

强化科学技术支撑。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鼓励探索开展碳中和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大力推广碳排放强度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鼓励支持基础较好的行业、企业率先探索开展“污染物和二氧化碳近零排放”与减污降碳试点示范。

第四章 多措并举,守护蓝天白云新常态

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细度和持久度。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战略,开展重点区域联合治理。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继续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和扬尘管控精细化。

第一节 深化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扬尘源等领域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一、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禁止不达标的溶剂在汽车制造、印刷、家具制造等方面的应用。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及低有机溶剂的涂料。

全面开展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评估。全面评估顺义区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保持同步运行。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评估。

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对顺义区重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开展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到2025年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基本实现集中高效处理。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VOCs管控。合理规划和统一管理新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把控餐饮业市场准入。加强商务楼宇、经营性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实施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工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推动移动源低排化

全方位控制机动车污染。落实机动车限行政策。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实行《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京市监发〔2021〕10号),持续推动机动车检验规范有序。加大对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货物流转集散地、航空食品等大型运输车辆的定期监管,严格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尾气遥测,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储运系统油气排放监管,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开展精准执法。在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开展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工厂等内部使用(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内部使用合格油品。动态清零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强辖区已登记机械监管,全面掌握登记机械的排放情况,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对于已转出本区或报废的机械,督促机械登记人及时办理转出或注销等手续,动态更新机械登记台账。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广新能源叉车,推动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中具备条件的机械采用新能源。

三、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强化扬尘管控责任落实。持续强化牵头部门抓总、行业部门负责的扬尘管控模式,推广标准化、可重复使用的高效扬尘治理设施和第三方治理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扬尘治理与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招投标、空气重污染应急停工、采暖季错峰施工等挂钩,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扬尘治理。落实属地责任,镇(街道)持续强化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动态监管。健全完善扬尘监管体系,逐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范围。到2025年,顺义区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以内(扣除沙尘影响)。

规范道路运输与施工管理。加大再生水冲洗道路的范围和使用量,实现一、二级道路“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全覆盖,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轨道交通施工从拆迁、地基开挖直至工程完工,实现施工全过程全密闭化作业,全面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排放。在运输渣土高峰时段组织专人检查施工工地,严禁违规渣土运输车辆驶出工地。严厉打击、曝光无资质和标识不全的车辆及相关违法企业。开放施工扬尘监测数据平台,定期公布施工工地实时监测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裸地扬尘治理。参考不同类型道路绿化带、树池和公园裸地覆盖措施,根据不同区域裸露土壤表面的情况采取合适的覆盖措施,减少风蚀扬尘排放。

第二节 建立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机制

积极参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加强与东南通道方向输入污染地区协调,推进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落实区域应急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跨区应对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应对,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实现污染程度削峰降速。

第五章 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节水优先、三水统筹、多源共治、协同发力”的总体思路,推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控严管,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保障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通过生态湿地、河湖缓冲带建设等,促进水生态修复,推进顺义区“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质量安全,加强水资源管理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全区生活、生产等用水需求。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逐步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逐级细化分解至镇(街道)、重要用水对象(用水大户)、主要河流,并进一步细化到村,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到2025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达到北京市要求,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率达到50%。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回补区地表—地下联合监测系统和地下水回补区适宜性评估结果,优化回补策略、提高回补效率。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到2025年,40%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继续实施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污染风险。持续开展“千吨万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严防污水下渗对水源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全区污水处理率达98%。

加强再生水水质监管,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按照梯级利用原则,提升再生水在工业回用、景观利用、城市杂用和生态补水等各方面的资源化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再生水厂和再生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木林镇、龙屯湾镇、大孙各庄镇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

第二节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在潮白河、小中河、金鸡河、无名河、温榆河等重点流域开展点线面综合整治,针对考核断面河段水体,实施水质提升措施,确保区内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强化地表水环境管理,持续强化河长履职,紧盯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大岸上污染源查处力度。全面控制污染源,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水平;新建雨水管道,改造城区雨污合流管线,逐步形成独立的雨、污水排放系统;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依法查处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的行为;继续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针对潮白河等缺水河流持续开展生态补水。加快构建河流在线监控预警系统。积极推进水域功能区纳污能力核算,加快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及早实施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努力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提升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通过优化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络,为地下水环境监管提供支撑。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构建地下水污染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识别、评估、分类管理和分期控制。开展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探索地下水位抬升对地下水生态环境影响。

强化共同体理念,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探索与密云、通州、朝阳等区共建共管潮白河流域治理机制,推进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等跨界河流的联动治理。强化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相结合的属地断面水生态补偿机制,继续落实水环境区域考核办法和水环境镇街跨界断面补偿金核算细则,夯实属地水环境治理责任。

第三节 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在“八纵、五横、五点”水系格局下,依托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在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自然连通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湿地恢复建设、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缓冲带生境恢复,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

在潮白河、小中河和温榆河等重点河流实施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化河湖水生态空间布局,在重点流域河道种植滨岸带植被。优选经济适用、适应性高、功能突出的本土植被,充分发挥河湖缓冲带防治面源污染的优势。重视河岸带生物栖息地功能,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

根据水体周边用地性质及功能定位,推进滨水生态提升工程,营造多样性亲水空间。对小东河沿线沙坑进行整治,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功能。开展环境生态需水量分析,优化水资源配置。在缺水河段开展生态补水工程,部分无水河道实现有水,有水河道增加流量,营造河道水面。

第四节 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以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三个水系十条主要河流为重点,结合河流实际情况,制定“一河一策”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主要河流水环境治理。

一、潮白河水系

(一)潮白河

持续开展潮白河干流生态补水,提高水体流动性,扩大水环境容量。加快实施木林镇中心区再生水厂及管网建设,加强再生水水质监管,推动再生水用于生态环境补水。在潮白河下游及其重点支流实施水质提升工程,通过截污控源、强化处理、河道综合整治等措施,提升水质,确保苏庄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满足水功能区要求。加快实施合流管线改造,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截流处理初期雨水,推动建设老城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改善河道水质。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大岸上污染源查处力度,做好日常巡查。推进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修复试点建设,采用自然恢复方式开展河道及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优选经济适用、适应性高、功能突出的本土植被和动物,构建完整的水生态系统;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缓冲带建设,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

(二)箭杆河

重点加强工业区污水管控,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和处理出水水质达标。加快沿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城北减河

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大岸上污染源查处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加快实施合流管线改造,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截流处理初期雨水,推动建设老城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改善河道水质。针对部分河段河道淤积的情况,通过带水作业等形式进行河道清淤疏浚。

(四)怀河

提高水体流动性,扩大水环境容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完善,建设独立的雨、污水、工业废水排放系统,确保怀河水质目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五)小东河

通过土地平整、绿化、加固边坡等方式,对小东河沿线5个沙坑进行整治,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功能。

二、北运河水系

(一)温榆河

开展河道生态治理,种植滨岸带植被,优选经济适用、适应性高、功能突出的本土植被,对水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针对温榆河河道存在河道淤积的情况,通过带水作业等形式进行河道清淤疏浚。积极开展再生水生态利用,促进水循环可持续发展。

(二)小中河

实施河道水质提升工程,在找准影响水质的重点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截污控源、强化处理、河道综合整治等措施,提升不达标断面水质,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消除劣Ⅴ类水体。

加强小中河流域内企业监管,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标污水的企业从严处理。加快流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完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推进小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大岸上污染源查处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开展河道及岸线保护与修复,建设河湖缓冲带,优选经济适用、适应性高、功能突出的本土植被和动物,构建完整的水生态系统。针对部分河段河道淤积的情况,通过带水作业等形式进行河道清淤疏浚。

(三)白浪河

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企业监管,保障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标污水的企业从严处理。

三、蓟运河水系

(一)金鸡河

开展金鸡河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通过截污控源、强化处理、河道综合整治等措施,消除劣Ⅴ类水体。建设大孙各庄再生水厂和龙湾屯再生水厂,利用再生水进行河流生态补水,加强水体自净能力。

加快龙湾屯镇、张镇、木林镇和大孙各庄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完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依法查处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的行为。继续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带动,力争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充分利用坑塘氧化、沟渠生态修复以及湿地处理手段,对农田退水进行处理达标以后排放。开展农业节水,通过推广节水灌溉逐步减少灌溉用水总量,减少农业面源化肥和农药流失量。

强化雨水非点源污染治理,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雨水管线及泵站建设,解决流域内雨污水合流问题。推进金鸡河流域入河排口设置管理,加大岸上污染源查处力度,做好日常巡查。

(二)无名河

加强张镇工业园区企业监管,加快污水管线连通工程建设,保障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标污水的企业从严处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完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第六章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面保障农产品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进行土壤环境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聚焦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领域,强化基础保障、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入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做好园地安全利用及林地、湿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第一节 强化基础保障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将突发土壤环境污染应急纳入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土壤污染。大力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增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的培训指导和宣传教育。

第二节 强化预防和保护

严格空间布局管控,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用地及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优先规划为土壤污染低风险用地。在土壤污染高风险用地周边,确需规划为上述用地的,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严格农用地污染预防,强化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机制;加大园林用地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力度。严格工业企业污染预防,持续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生产经营、拆除活动、用地变更时的法定义务。督促详查中发现的高、中风险在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强化未利用地土壤保护,开展日常巡查和检查。

第三节 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

深化耕地分类管理,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动态更新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加强农产品及土壤协同监测,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强园林用地分类管理。

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土地用途,受污染建设用地尽量避免规划为住宅、公共服务等敏感用地。强化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入口、出口管理,持续开展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将详查发现的高、中风险关停企业纳入筛查台账管理;重点关注从事过化工、农药、电镀等企业的再开发利用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或者变更前,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实施暂不开发利用受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加强风险管控、修复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后期管理。

第七章 加强生态建设,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从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多样性等方面,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节点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严守生态红线,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逐步实现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一、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管控

实施两线三区全域管控,严格执行生态控制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开发建设及管控要求。全面落实《顺义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划定的生态类保护边界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面的内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严格南部与廊坊北三县交界地区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

二、实施生态空间分区管控

建立并完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强化“三线一单”在规划编制、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第二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高植被覆盖率、生物多样性,加大水网密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提升,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加强生态空间景观连通性

完善造林空间布局,优化城市森林分布均匀度。实施平原百万亩造林、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等重大绿化建设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32.9%。

按照《顺义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要求,逐步形成“一港、两轴、三带、多点”总体空间格局。建立并加强顺义区绿色生态网络,合理连接城市景观生态林和城市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带,形成网络状森林生态景观。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活动广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游憩场所。

提高道路绿视率。对城区中心地区,尤其是东六环和京沈路以西、右堤路和左堤路以东、外环路以北、白马路和昌金路以南等沿潮白河走向绿视率低聚集的主要道路,进行整体改造和生态功能提升。

二、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逐步恢复治理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河流湿地的自然岸线,建设具有一定宽度、结构稳定的滨河绿带。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三、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要求和《顺义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要求,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合理布局建设城市生态空间,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核查验收。

四、探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以生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和环保模范城)为抓手,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产业生态化转型。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配合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重点针对鸟类、鱼类、藻类的物种,开展物种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加强机场周边鸟类观测与监测,掌握状况与动态。以北运河、潮白河、泃河、京密引水渠为主线,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逐步形成河湖水系绿色生态走廊。在绿地系统内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如搭建绿地昆虫旅馆、人工鸟窝、栽植食源植物和蜜源植物,招引鸟类和蝴蝶、蜜蜂等昆虫。加大本地物种的利用,减少外来物种的使用,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

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加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力度,发挥“绿盾”监督检查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破坏行为。

第八章 严格控制环境风险,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和外运处置处理能力,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坚守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打造“无废区”为理念,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和外运处置处理能力,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

一、提高危险废物监管及收运处置处理能力

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和外运处置处理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控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降低危险废物因运输等问题产生的二次污染,减少企业危险废物运移成本,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和外运处置率总和达100%。

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保证分布散、数量多的小型医疗机构(小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处置。

二、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

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严格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垃圾减量的要求,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包装、可重复使用包装等,不断推进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包装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京发改规〔2020〕8号),强化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领域减塑力度。倡导全民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生活用品。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进餐馆、食堂和酒店等绿色经营方式,加强各党政机关和学校推进“无废”单位建设。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开槽渣土、级配砂石、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开槽渣土、级配砂石、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操作规程,科学设置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完善分类运输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北京市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三期工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逐渐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厨余垃圾收集后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收集后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实现机械化、智能化、规模化,服务辖区内大件垃圾、再生资源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分拣、贮存、打包预处理。

三、绿色农业发展和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推行绿色农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和蔬菜种植业,加强区域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完善“镇村设尾菜回收点+生态主体分拣堆放+本地有机肥企业储运加工再利用”体系和配套设施,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态消纳。建立“有机废物循环养地利用—培育健康土壤—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秸秆青贮、揉丝等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发展,提高利用效益。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设施,鼓励开展立体种养、生态循环种植,发展绿色循环现代农业。按照市级有关要求制定“十四五”时期顺义区种养循环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及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绿色品牌,推进种植业“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中任务要求,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削减化肥和农药用量,加大生物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力度,促进有机肥资源合理利用,着力推进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植保新技术,减少农业对土壤的内源性污染。探索区域养分管理、养地还田,实施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蔬菜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替代技术应用试验。

第二节 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缓解市区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上升趋势。重点解决投诉集中、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施行噪声网格化管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

调整声功能区划。根据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周边区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新进行声功能区的划分。

实施多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对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航空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等采取减噪措施及治理工程。着重突出交通噪声防治,落实市委市政府“接诉即办”“每月一题”要求,按照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交通噪声监测、调查等基础性工作。推进低噪声轮胎的应用,组织建设道路隔声屏障建设等工程措施,不断缓解交通噪声扰民状况。治理轨道振动噪声。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施工噪声扰民补偿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的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临街第一排建筑物加强防噪措施,安排带封闭式窗的走廊或防噪声阳台(实体阳台拦板、隔声百叶窗、吸声板)等。提高机场周边植被覆盖率,打造“绿色机场”,降低飞机噪声对区内居民的影响。

完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对监测点位未覆盖到的新城区,定期进行抽样监测。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监控,加强重点区域社会生活噪声实时监控能力。研究建设区级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时获取监测数据,实现对市级噪声监测系统覆盖范围的补充。合理规划居民区和商业区空间布局,避免形成新的区域性噪声污染。

第三节 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辐射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持续做好日常辐射安全监管,提高现有基础数据质量。以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监管为切入点,深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高风险源、放射性废物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强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以及辐射应急保障与监测能力。广泛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及科普宣传,与国家电网、中国铁塔公司、移动通讯运营商等行业主流企业深入探讨,不断扩大宣传面,联合探索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形式,引导民众了解核与辐射相关知识,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健全环境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制定基于本地特色产业的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动态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单位名册。推进污染源与风险源监管相融合,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强化事前预警监测能力。构建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环境等要素及重点污染源在内的环境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层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设。扩大监测专业人员队伍,优化设备配置及检测技术,提升应急监测水平。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风险管理。重点针对与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相关的农业、水资源风险加剧、生态安全风险升级等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

第九章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保制度保障

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可问责性。完善市场运行和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同时从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察体系、健全信息系统、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节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统筹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生产生活,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健全严明的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监管执法等,确保资金投入与工作相匹配。

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区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月监测、月考核、月通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务实的企业责任体系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完善服务机制,引导企业退出污染产能、转型升级、节能减排。落实绿色生产的制度和政策导向,督促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引导民营企业等其他主体参与,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加强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管理。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登记工作。做好环评、总量、统计、执法等相关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联动,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严查企业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提高治污减排水平。严格监督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责任,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规范引导重点排污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公开环境治理信息,鼓励排污单位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在餐饮、汽修、工业园区等领域,以第三方治理为突破口,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探索实施规划、监测、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治污成本。

三、健全积极的全民行动体系

开展社会多元监督。深化“接诉即办”机制,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针对市民诉求强烈的餐饮油烟、噪声、异味等污染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努力降低投诉率,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进一步向“未诉先办”延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准确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发挥环保志愿者、巾帼志愿队伍作用,加强环境治理的科普教育、社科教育。

倡导践行绿色生活。办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公益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引导市民自主源头分类,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到环保行为的转化率。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四、健全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落地,制定顺义区“三线一单”管控实施方案,构建科学有序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潮白河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基层应急装备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将环境应急物资纳入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等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

第二节 深化监管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察体系,健全信息系统,推进科技创新,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优化顺义区水、土、大气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提高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立覆盖街道和重点企业的VOCs监测网络,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建成覆盖重要河湖、重点考核断面的监测网络;建设涵盖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优化整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学校、医院等土壤环境敏感区监测;优化辐射、噪声监测网络。开展“点、线、面”结合的移动源污染监测技术体系研究,逐步构建“点面结合、地空一体”的移动源污染立体监测技术体系。

二、强化执法司法保障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污染排放执法职责,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合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巩固区域联合监管、联动执法等机制,着力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确保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

三、健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

推动包括污染源、环境质量及应急系统综合信息管理在内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环境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通过先进、科学的分析方法,挖掘各类环境数据潜在价值,构建环境数据间关联分析,提升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

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现状普查,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加速科研成果的生产力转化。

第十章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培养、考核及宣传机制等方面,统筹完善规划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资源配置作用。

三、培养环保人才

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重点针对环境监测、检查及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业务培训,到2025年,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市级要求。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力度,积极引进和培养生态环境高端人才。

四、细化考核评价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深化生态环保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与考核评价。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大气、水、土污染治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规划》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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