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组下发《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资料的通知》,要求发电企业对此前上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数据等信息进一步补充完善。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资料的通知各有关发电企业:经过对各单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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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要求部分发电企业进一步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资料

2022-04-29 14:12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组下发《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资料的通知》,要求发电企业对此前上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数据等信息进一步补充完善。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发电企业:

经过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部分发电企业填报的数据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注意相关数据填报的单位和口径。装机容量单位为MW,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金额单位为万元,电价单位为元/千瓦时,上网电价口径为含补贴的上网电价。并网容量执行上网电价为含补贴电价,请仔细核对;光伏项目并网组件容量和逆变器容量需与相关支撑材料核对一致后准确填报(部分项目填写逆变器容量大于组件容量,违反常理,请仔细核对)。

二、注意项目名称的填写原则。已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的项目填写目录或清单项目名称;正在申请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填写申报清单项目名称;其他项目填写核准文件中项目名称。

三、原则上不得缺项。纳入清单规模、核准、并网规模等信息,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填0。

四、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均需填报。

五、补充完善数据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24点前。请各单位抓紧补充完善,填报疑问可咨询填报系统首页上山西省对应的服务电话010-51973377。

六、请各单位再次根据自查文件中对各项内容解释说明重新核对填报数据。

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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