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组件生产设备方面,重点开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层压机、太阳能电池组件测试仪、太阳能电池分选机、组件封装配套设备等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研发与技术攻关。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及非晶硅太阳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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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等产品研发与技术攻关

2022-04-21 16:32 来源: 营口市人民政府 

4月20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组件生产设备方面,重点开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层压机、太阳能电池组件测试仪、太阳能电池分选机、组件封装配套设备等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研发与技术攻关。

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及非晶硅太阳能电池、柔性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和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研发与技术攻关。

原文如下:

营政办发〔2022〕8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业经2022年3月2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制定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营委发〔2021〕3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营政发〔2021〕1号)编制。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是加快推进营口迈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营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事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一节 “十三五”科技发展取得成就

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有力夯实。扎实推进全社会R&D经费投入稳步提升,R&D经费投入强度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预定目标,排名由全省第九位升至第四位。创新载体建设不断增强,全市拥有各类研发机构364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8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8户、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家、省级工程实验室5家。创新主体培育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数达到28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72家,稳居全省第四位,雏鹰企业40家,瞪羚企业17家。科技成果产出丰硕,“十三五”期间共有15个项目获省科技奖励,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87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1件,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0.87件。

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围绕镁、石化、装备制造和5G+工业互联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引领全市重点产业向精深化、精品化、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迈进。14个项目获国家计划立项、4个项目获省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多项研发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下一代高效光伏电池工艺装备技术、超纯镁砂等项目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服务等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老边网红小镇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全要素网红经济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2.9%;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8.0%,比2015年提高11个百分点。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出台《营口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落实方案》(营政发〔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6〕3号)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加快推动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市已有400余家企业与130余所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24所高校、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校地层面推进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辽宁大学相继组建营口研究院,中科院沈阳分院在营口设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营口中心。五年来,全市累计转化科技成果3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率达27%。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实施“企业·博士双创计划”,2018年以来累计推进45个项目,有力地促进了高校院所同我市企业协同发展。加强院士资源引进,聘请院士作为市政府科技顾问并设立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深度参与全省“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广泛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交流和人才引进。出台《营口市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及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人才。全市高层次人才数量快速增长,现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2人、省级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14人、“兴辽英才计划”人选11人、省“百千万”工程人选82人。

区域创新发展势头良好。营口高新区提档升位,实现了高新区、自贸区、综保区“三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是科技特色产业基地、科技金融试点园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产学研示范园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辖区内中国北方安全(应急)智能装备产业园列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营口高新区是全市科技资源最密集、产业最先进、创新创业最活跃、改革开放最领先区域。鲅鱼圈区获批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成为全省首次获批的六家省级创新型县(市、区)之一。

科技强农惠民成效显著。组织研发、引进、推广了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水稻、水果、玉米等作物的优良品种选育走在全省的前列,农业科技贡献率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推进大石桥市水稻、盖州市果蔬、鲅鱼圈区粮油加工、老边区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加强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活动”,在全省创新设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科技特派服务团。建成国家及省级以上“星创天地”6家。

创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政策制定与宣传落实,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28号)《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营政发〔2018〕1号)等20个政策文件,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载体,建成国家及省级以上众创空间9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孵化器2家,营口科技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连续举办三届中国·营口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晋级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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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十三五”科技发展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

创新经费投入仍需加强。创新经费投入虽然增长较快,但R&D经费投入强度和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资金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科技投入支撑重大科技创新的能力仍需提升。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不强。高水平高校院所和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少,科技人才队伍总体规模仍然不大,特别是创新型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数量不多,产业发展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解决能力有待加强。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未充分形成,掌握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科技体制改革亟待深化。科研体系条块分割问题依然严重,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尚未充分形成;全链条、贯通式的科研布局尚未有效建成,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科技发展还没有完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中。

创新生态环境有待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缺乏高水平、综合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全社会创新意识、创新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舆论还未充分形成;科技法治和科研诚信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

第三节 “十四五”科技创新面临形势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营口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

从国内外宏观环境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成为“十四五”时期最大的外部挑战和不确定因素。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的增长动能尚未完全成长起来,给营口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从科技创新趋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兴起,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生命科学领域孕育新的变革,先进制造技术正在加速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为营口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家战略布局看,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新一轮东北振兴支持力度持续加码。营口作为辽宁省民营化程度最高的城市,集诸多国家战略于一身,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一带一路”四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域,也是辽宁自贸试验区“一区三片”组成部分,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需求,营口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大魄力,直面问题和挑战,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引领,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增强创新发展策源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领以五大支柱产业、三大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交流合作,打造区域创新发展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滨城、幸福营口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明确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加快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融通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实现技术、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集聚,加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立。

——坚持深化改革。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坚持人才驱动。强化人才作为创新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探索吸引和集聚创新人才的多种渠道,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开放创新。主动融入布局全球创新网络和融入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国内外创新资源的利用,在更高水平上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建立广泛的创新共同体,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科技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人民的切身利益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科技创新与改善民生福祉紧密结合,让更多创新成果由人民共享,提升群众获得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得到有力强化,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成为全省乃至环渤海地区创新产业发展十分强劲、创新生态环境优越、创新人才较为密集、创新成果相对突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R&D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到2.5%;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6件;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不低于25%。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达到50家以上,省级以上孵化器、中试基地、众创空间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30家以上,星创天地达到30家以上。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注册数达到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00家;企业牵头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超过150个。

——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累计攻克关键技术20项以上,取得一批原创性、突破性成果;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团不少于50个。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数达到200人次/年以上;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70人以上。

——创新高地建设取得新突破。营口高新区力争进入国家高新区百强行列,创新型县(市、区)数量达到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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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打造区域创新发展高地,有力夯实营口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基础。

第一节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项目攻关等层面,全面提升营口科技创新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需求提出机制、“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项目凝练机制、产学研联盟协同创新的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以效益为标准的评价评奖机制等举措,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进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制定出台支持加大研发投入的奖补政策,引导创新主体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自身产权制度,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发企业形成创新内生动力。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辽宁实验室和区域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辽宁省化学助剂合成与分离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创新发展,支持国内外科技实力雄厚的高校院所,在营建立研发分支机构;支持创新基础好、行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推动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晋级省级、国家级序列。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在营口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实体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研究开发。鼓励、引导企业内设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转变为独立运营、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重点创新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和社会力量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航空遥感系统机库项目”建设,为实现“智能化航空管理”和“智能航空港”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加强关键技术项目攻关。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院所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着眼营口科技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研究;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第二节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

大力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加快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实现大发展,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作用。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与独角兽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孵化器管理运营公司持股孵化,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高标准举办营口创新创业大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营口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定期筛选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实行动态跟踪和服务管理。强化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建立雏鹰、瞪羚与独角兽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不断提升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服务水平。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引导企业作为盟主,建立高校、科研单位、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共进的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支持其搭建专业孵化器、设立战略投资基金等,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培育凝聚一批细分领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群体。制定出台“科技创新券”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深入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帮扶”项目管家制度,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小升规、规升巨”。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自建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品牌营口”建设,引导民营科技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报知识产权。规上工业企业中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25%以上。

壮大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推动更多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出现。加强企业家工匠精神培养,鼓励企业家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专长领域,推动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企业出现和发展。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家在咨政建言、政策制定、对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大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宣传企业家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节 打造创新发展高地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以全市重点园区、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区为核心载体,促进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集聚,融入全省“一圈一带两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省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统领各项创新工作开展,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营口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统计监测机制,动态跟踪、评价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把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市对各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的考核范围,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推动建设创新型县(市)区。根据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以创新型县(市)建设为主要抓手,推动县域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县(市)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模式。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较好、产业创新发展特色突出的县(市)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

推动重点园区创新发展。重点支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以及辽河经济开发区、营口市站前区核翼经济开发区等特色园区创新发展。支撑引领北部重点园区,主要发展铝精深加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光伏产业、汽保装备、跨境电商、商贸物流、金融、文旅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营口提升生产服务能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承载空间。支撑引领南部重点园区,主要发展精细化工、精品钢材、港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商务贸易文化旅游、温泉养生等产业,提升重点园区承载创新、创意、文化等城市功能,推进营口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西部沿海重点园区,重点推进沿海集聚带临港产业高端化与集聚化发展,完善港口产业链和创新链,推动港口运营、物流运输、园区开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协同创新发展。

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围绕生物降解材料和智能安防等领域,搭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平台(中试平台),建设若干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企业协作机制,支持区内企业优先采购区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品与服务,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实施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的科技水平,促进园区经济内循环,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协作发展,打造全市创新驱动第一中心,在国家级高新区排位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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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534”现代工业体系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支撑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

加强重点产业基础研究,推进国字号研发机构入驻,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撑引领我市产业迈上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加强重点产业基础研究。建立面向重点产业的基础前沿研究、共性技术研发、重大创新平台、高端科技人才和团队财政性资金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与高校院所等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稳步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投入规模,提升参与省级基础研究计划能力。

推进国字号研发机构入驻。深化与中科院沈阳分院战略合作,发挥中科院沈阳分院营口院地合作办公室作用,积极促进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在我市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联合实验室,提升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前瞻性研究能力,推动创新链条向前端移动。推动成立中科院营口产业技术研究院,深耕以“产研院+重点企业+产业化项目”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生态共生体系建设。

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对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和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稳定的软科学研究支持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报告,引导引领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跟随及赶超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第二节 高质量做好“三篇大文章”

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科技创新再造营口“老原新”产业竞争新优势。

数字赋能改造升级“老字号”。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优势产业数字赋能,促进制造业向智能、绿色、高端、服务方向转型升级。

——推进食品加工产业创新。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辽河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优势,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升级生产装备,实现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

——推进汽保及零部件产业创新。以老边区、高新区、辽河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支持企业运用智能技术和智能装备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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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要素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强钢铁、石化、铝、镁等原材料及深加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动“原字号”企业向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发展,推动“原字号”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推进钢铁产业创新。以老边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为重点发展区域,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补齐钢铁产业短板,提高钢铁产业智能制造和融合创新水平。

——推进石化产业创新。以仙人岛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老边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整合科研开发、产业孵化、工程应用等各环节创新要素,加速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化提升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

——推进铝产业创新。以沿海产业基地、大石桥市为重点发展区域,发展壮大铝循环利用规模,促进铝加工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打造高中低档结合、专精特新各异、配套协作完备、集群效益明显的国内铝产业发展重点区和高端产业链聚集区。

——推进镁产业创新。以大石桥市为重点发展区域,推进各类涉镁创新载体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功能镁制品的技术突破、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加快形成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国镁都”国内国际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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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钢铁产业创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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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石化产业创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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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铝产业创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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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镁产业创新链

创新引领培育壮大“新字号”。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优势,优先培育和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以沿海产业基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高新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突破高端智能成套设备核心技术与关键工艺,引领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推进新材料产业创新。以营口高新区、北海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构建“企业+产学研+军民融合”相结合的支撑引领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极为目标的产业体系,实现新材料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推进“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推进新能源产业创新。以沿海产业基地、仙人岛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产业上下游协作,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以营口高新区为重点发展区域,紧抓国家“两新一重”建设契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我市应用,大力培育信创业,构建自主研发的高可靠软件体系,吸引国内信创龙头企业落地,促进产业集聚区形成。

——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创新。以沿海产业基地、大石桥市、营口高新区为重点发展区域,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强化绿色发展、绿色创新,以科技手段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技术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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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大力促进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农村科技特派行动,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促进高效农业发展。依托各县(市)区优势资源,开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发和储备一批高附加值、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形成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实施中俄粮食走廊、粮油加工产业园、畜禽产品加工、海洋食品加工等重大项目,做大做强“营口海蜇”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带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加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广经济高效、灵活多样的种养结合模式,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匹配的种养业发展格局。推广应用农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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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创新型县(市、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为依托载体,联合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辽宁省杨树研究所和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院所,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完善农作物种植资源产业链、技术链,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速果蔬、粮农作物等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延长农产品和食品的仓储保鲜,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科技创新基础较好、产业创新发展特色突出的大石桥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实施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高质量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等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动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合作经济联盟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星创天地、特色产业基地等创新平台,利用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开展农村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实施农村科技特派行动。发展“科技小院”“科研+龙头企业”和“产研基地+农户”等乡村创新模式,帮助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节本增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坚持把科技特派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化农村科技特派行动,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机制和支持激励政策,加强科技特派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实现科技特派与服务对象的精准对接和高效运转。依托省级科技特派团项目,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创新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育。打造“互联网+农业科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科技特派团线上线下服务全覆盖,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整合信息资源,让信息热点“走进来”,让农产品“走出去”,形成上下游相衔接、服务生产流通全流程的科技特派体系。

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绿色生态、建筑节能、新能源开发利用、水质保障、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重点领域,研发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下一代核心技术和产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开展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的试点示范,以创新型县(市、区)、高新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为依托载体,开展现代农业体系示范、新能源应用示范、信息网络应用示范、新型智能交通体系示范、生态宜居科技示范、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智慧城市建设示范等。

第四节 推动服务业质量水平提升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创新,促进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不同领域间的融合发展,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

整合技术服务。鼓励技术优势企业开展技术转让与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业务,推动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制造为主向“制造+技术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技术服务”转变,重点发展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网络营销、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在线维护支持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和模式。实现企业产业链价值由生产向服务转移,鼓励优势企业成为智能化改造服务商、现代产业链供应商、产业链整合服务商。

强化技术开发。加强现代服务业共性服务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可集成和重用的安全认证、在线征信、商务搜索、计量计价、在线支付、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服务组件的研究开发,形成配套的服务及服务接口技术标准和符合性测试工具,为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基础技术支持。强化电子商务与物流关键技术研发。重点研究开发电子商务交易与平台技术、客户关系及供应链管理技术、现代物流过程优化与监控技术等,加大无线移动、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等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强化数字内容关键技术研发。重点研究数字内容版权保护与管理、数字内容智能分类和搜索、各种业务模式的交互和数字媒体内容转换技术,加快数字媒体技术与虚拟现实系统开发平台建设,为数字动漫以及数字影视创作、数字作品整合和营销、面向公众的内容综合应用服务提供支持。

推动服务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打造一批面向服务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引导传统服务业企业改造升级,增强个性化、多样化、柔性化服务能力。鼓励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智慧物流、服务外包、医养结合、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围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创新创业创造。

深化产业融合。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营运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向专业化、高端化跃升;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向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变;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以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生产、服务、消费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业集聚区升级发展,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临港制造业,形成特色临港产业链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海洋精细化工产业,优化提升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动营盘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才支撑。鼓励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渠道。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海外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运用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等政策,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引留人才。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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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强化社发领域科技创新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资源环境、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城市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助力美丽营口、健康营口和平安营口的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节 助力美丽营口建设

以构建生态文明、宜居宜业为发展目标,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要求,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建设绿色低碳的交通网络、建筑体系和工业体系,从源头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对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重点污染产业的技术改造,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保障。加强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针对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产业,积极引导开展联合攻关,攻克利用玉米秸秆制备PLA、生物降解改性材料等关键技术,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塑料包装绿色转型。深入实施矿山综合整治,引导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生态修复,重点推广应用菱镁矿、硼矿产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固废资源化利用等矿产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开展的渤海生态环境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改善、工业矿区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示范,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富民产业发展,建设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利用绿水青山,打造“海韵林城、生态营口”。

第二节 助力健康营口建设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点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出生缺陷与残疾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加快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重点学科建设,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积极推进研究性、学术型医院建设。以临床工作为基础,加强危重疑难病症研究;以临床需求为引领,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建立重点医学专科和科技创新项目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第三节 助力平安营口建设

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应急、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科技攻关,促进不同领域间的开拓、交叉、渗透与融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关键设备,提升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反恐、交通、消防、城管等城市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借助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筑牢平安防线。大力推动公共安全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中国北方安全(应急)智能装备产业园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研发生产新型火灾报警应急通信装备、高精度安全应急预测预警装备、高风险防控与安全防护产品、专用医学救援装备和产品、特种交通安全应急保障技术装备、智能化无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打造安全门业和耐火防火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安全应急产业特色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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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壮大人才队伍和深化交流合作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情,充分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的核心作用。围绕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科技交流合作,坚定走开放创新发展之路。

第一节 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模式,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全力打造“营智环境”,创造和营造一切有利于人才发展及其智力成果运用的环境,将营口建设成为科技人才“向往地”、“逐梦地”、“栖息地”。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国家人才计划、省“兴辽英才计划”和“营口英才计划”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培育一批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统筹我市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完善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数量,加大对青年科技创新创业骨干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进一步推动院士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产业基地、创新平台,围绕营口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各层次实用技术人才。

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坚持效果导向,摒弃以名气、头衔为标准的“跑单帮”引才思维,采取“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引才方式,“一箭三雕”引进项目、团队和技术。举办辽宁籍院士专家故乡行活动,系牢乡情纽带,强化乡情感召,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博士双创计划”院校范围,探索引进科技人才的新平台、新模式、新办法,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来营工作和服务。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在不改变省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在省外、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形式全职聘用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依托“营口人才信息港”,对接国家、省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选拔培训人才服务专员,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落户考察、项目申报、创业代理、职称评定、产学研合作等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服务。优化外国专家长期来我市工作办理程序,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程,全力解决人才在户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际问题。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领军人才制度,定期开展对接活动,形成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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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化科技开放交流合作

积极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和国际国内创新网络,建立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招商和招才引智,不断拓宽开放创新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省内科技创新合作。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在沈阳、大连等重点区域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合作、投融资服务等合作平台,探索与沈阳、大连共建产业园区,完善飞地招商项目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双向飞地、异地孵化、共管园区等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积极融入沈大经济走廊建设,对接沈阳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向沈阳产业体系核心对接;推动与大连的产业配套,积极承接大连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转移,寻求技术合作。推进营口和大连产业链与创新链衔接发展,形成长兴岛石化原料与营口精细化工产业上游原料生产与下游精细加工的错位发展。推进营口和盘锦协同发展,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共享域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

加强国内区域创新合作。主动对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强化营口产业空间布局与三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空间支点的连接互动。扎实开展与“两院十校”的合作活动,促进更多高水平科技成果在营口转移转化。大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在国内经济科技发达地区建立研发分支机构,利用当地人才为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三大区域的产业转移,共建飞地园区,拓宽合作领域,复制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加强深层次交流借鉴。通过建立科研院所分校、技术转移机构、人才引进机构等方式承接科技创新资源转移,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与江苏连云港对口合作,促进双方在科技创新、临港产业、金融物流等方面的对接与合作,争取连云港市高端人才参与我市产业园区等的管理工作,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领域,深化与德、日、韩、俄、以色列、东欧等“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交流,争取更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我市落地。依托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等载体和平台,加强汽保、铝镁等行业企业利用核心技术和优势产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业投资和技术合作。鼓励优势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技术转移平台、离岸孵化器,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兼并重组境外科技型企业。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知名大学、研发机构等来营设立研发机构。

第七章 完善保障措施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保障,营造干事创新的社会氛围,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依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有效开展。

第一节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大力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的生态环境,打造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让全社会创新创业的黑土地更加深厚肥沃,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

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推动政府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减少对科技项目的直接管理,委托科技事业单位和社会第三方机构承担项目过程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赋予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更多权限。建立市直部门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创新规划制定、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的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和创新社会治理参与机制,发挥好科技专家、智库、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

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构建包括“自然基金+软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人才计划”相互支撑配合的科技计划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加强省市科技计划联动,推动建立“省资金+市资金”合并支持计划项目机制以及市直部门科技项目联动支持机制。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完善“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评估、检查等活动,构建覆盖科技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深化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要求,推动破除“五唯”(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科研开发的评价制度;推进职称评定、奖项评选等相关制度改革,让真正围绕营口需求潜心攻关的科技工作者得到褒奖。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科技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科技风险研判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建立健全科技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建立健全科技重大风险协同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提高科技领域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建立健全科技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域重大风险防控责任链条。

加快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营口科技市场建设,打造“多家专业机构参与、线上线下功能齐备”的科技服务平台,形成“东北科技大市场—营口科技市场—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产业平台”全生态孵化产业链条。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等基础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投融资、运营、托管、商用化、咨询、保护等高附加值服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建立多渠道高校科技成果培育转化支持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

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宣传科技工作者创新、奉献的先进事迹,秉持宽容失败精神,鼓励科技工作者大胆创新。加强创新意识和价值观培育,提倡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展创新创业故事等主题宣传,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大力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创新氛围。加强科学普及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夯实创新发展的群众和社会基础。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统筹协调,保障规划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建设能力的提升推动科技事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强化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市、县(市)区科技力量建设和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保障“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科技投入支持。建立稳定的市、县(市)区两级科技创新资金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创新科技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拨付”“事前立项、事后拨付”和“奖励性后补助”结合的方式开展创新活动。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天使基金和候鸟基金等,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和支持创新,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放大效应。

加强政策推进落实。推动建立与国家、省相衔接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强化依法推动科技创新的意识,健全科技政策落实的法治环境。加强普惠性政策制定,进一步扩大科技、人才、金融等政策的覆盖范围。建立全市“科技创新联系人制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科技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建立科技创新政策执行部门责任制、领导负责制、联动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加强依法推进实施。全面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规划实施要与年度科技计划支持紧密衔接,未列入规划支持发展范围内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建立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加强规划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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