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争取提升至40%左右。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源科技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形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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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十四五”规划:新增光伏20GW 鼓励风光水 (储)、风光储一体化

2022-04-13 16:44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争取提升至40%左右。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源科技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形成新兴能源产业体系,助力加快碳中和进程,高水平建成国内领先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能源结构更加优化。清洁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天然气消费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至49%左右。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8%左右。

能源产业发展更加集聚。坚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和龙头企业带动、技术创新引领,推进能源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差异化布局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7300亿元,形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

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稳妥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鼓励“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利用综合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有力推进区域能源消费的低碳化。开展满足多元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需求的综合能源服务,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模式,探索能源需求侧管理、主动需求响应、虚拟电厂、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等面向终端用能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社会综合能效水平。全文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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