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绿色电能开发利用,提高本地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青灰岭等集中式风电项目扩建扩容,在产业园区、农村地区试点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六大阳光”工程,有序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研究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城市副中心等区域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要求。
积极引进外埠绿色电能。深化与津冀等周边地区的能源合作,在北京周边有序布局可再生能源基地,积极推进环首都风电基地建设,适当支持晋蒙等区域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域外资源开发、绿电定向输送”的绿电进京新模式,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到2025年,力争外调绿色电量达到300亿千瓦时。
推进建筑节能升级,降低供热系统能耗。新建建筑全面落实节能设计标准,增加智能供热强制性条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实施。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开展零能耗建筑研究。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加快实施供热系统热源及管网改造。完善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探索更利于建筑节能的供热收费模式。到2025年,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比2020年下降10%左右。